沒有公證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嗎?
公證不是股權轉讓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股權轉讓協議除滿足股權轉讓的一般條件外,只要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簽訂時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股權轉讓服務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股權轉讓 服務協議 和 股權轉讓合同 ,本質上含義是一樣的。從 合同法 的角度,應當是稱為合同更準許,但實踐中更多的是稱為協議。協議內容涵蓋了價格、價款支付的方式、條件、稅費如何承擔、公司交接的時間、辦理工商過戶登記的時間、或然 債務 的處理、 違約責任 的承擔、 合同解除 的條款等等。股權轉讓服務協議還有八大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合同的主體 在股權轉讓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在實踐中,一些公司股東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這會造成簽約主體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審查其是否已注冊過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二、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前要征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同時,還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則會出現無效的法律后果。另外,無論是開股東會決議還是單個股東的意見,均要形成書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東事后反悔,導致糾紛產生。 三、對前置審批程序的關注 一些股權轉讓合同還要涉及到主管部門的批準,如國有股權、或 外資企業 股權轉讓等,此時需要轉讓方提供已經走完的審批流程文件,否則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也無法實際履行。 四、明晰股權結構 受讓方應當通過審閱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 公司章程 、 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必要的文件,對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 五、分析受讓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1.考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a、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正常; b、核實企業的供貨合同或訂單。 2.分析企業財務狀況:要求企業提供近兩年的審計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核實企業的資產規模、負債情況;核實企業所有者權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斷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 3.企業的納稅情況調查。 六、了解所受讓股權的相關信息,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 1.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實的瑕疵,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認繳出資額。 2.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到位(違約)的瑕疵,即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 3.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股權出質的情形。 七、 股權轉讓協議 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與保證 1.受讓方應要求出讓方做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a、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b、保證其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 抵押 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c、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d、如股權轉讓合同中涉及 土地使用權 問題,出讓方應當保證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 房屋所有權 均系經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擁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讓金等稅費問題,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轉讓; e、出讓方應向受讓方保證除已列舉的債務外,無任何其他負債,并就 債務承擔 問題與受讓方達成相關協議; f、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 訴訟 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2.出讓方應當要求受讓方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a、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能獨立承擔受讓股權所產生的合同義務或法律責任; b、保證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八、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由于股權轉讓過程長、事項繁雜,很多企業都沒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其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在辦完股權轉讓的同時,必須及時辦好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防患未然。 綜上所述, 股權轉讓服務協議 涵蓋了價格、價款支付的方式、條件、稅費如何承擔、公司交接的時間、辦理工商過戶登記的時間、或然債務的處理、違約責任的承擔、合同解除的條款。股權轉讓服務協議除了以上八大需要特別關注的事項,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股權轉讓協議需要公證嗎
需要。 股權轉讓 人 授權委托書 公證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公司的《法人執照》、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法定 代理 人 身份證 明。如果法定代理人不能親自辦理的,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受托人的身份證明等。 2、如果股權轉讓方、受讓方是 有限責任公司 ,還需提交該公司同意轉讓或受讓股權的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決議應由各股東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如果轉讓方是個人,需提交其身份證明。 3、涉及國有資產的,還需提供有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等。 《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 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權轉讓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股權轉讓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公司股權變更的注意事項有哪些?,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或電話 如果企業不知道如何進行股權變更,不知道要怎么做,企業完全可以拿出在注冊公司時設計的公司章程,應該每個公司的章程對股權變更都會有相應的規定,企業從其規定進行變更就可以了。公司股權變更雖然比公司注冊地址變更簡單,因為不需要把公司所有證件都拿出來變更一遍,但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所以,要是企業不知道如何變更公司股權,那么就拿出公司章程,按照要求去變更,只要企業當初章程撰寫得好,總不會出現大問題。但是魚爪智企還是建議大家在進行公司變更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注意事項 1、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 2、其他股東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4、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5、在上述文件簽署后3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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