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會在編制、醫務人員和教師群體這三個方面進行優化,具體如下:
首先是編制的變化,本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精簡機構以及事業單位的職能,精簡和弱化的部分主要是市場可以代替的職能,在分類改革中,自收自支單位確定取消編制,有32類事業編制也會取消編制,取消編制的群體會以合同制代替。
其次是醫務人員會漲薪,公立醫院會逐步取消編制,取消編制是為了打破限制,對工資制進行改革,建立起動態的調整機制,會將利潤作為人員的獎勵,通過良性競爭來提高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最后是教師薪資也發生了變化,教師的工資不能高于或者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且鄉村教師、班主任和一線教師都可以優先享受補貼福利。
事業單位改革有什么影響
機構改革,大體來說,主要內容圍繞兩條主線進行:減少國家部委數量+部委公務員分流。
機構改革不單單是機構改革,必然帶來人員安排變化。機構改革也必然不單單是國家層面,必然延伸到地方和基層層面。不少公務員或面臨新的安排或選擇。
比如,對于欠發達地區的有些基層公務員,他們或許更愿意調動到垂直部門,或者希望自己單位改革為垂直部門。對于欠發達地區來說,垂直部門或許待遇、工資發放的及時保障好于當地最基層的單位。
近年來,有地方大膽改革創新,推出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人員停薪留職創業等政策,一定程度釋放社會生產力,讓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人員無后顧之憂下海創業,在單位保留人事關系3年,這樣的政策尤其受到那些想到外邊闖蕩一番的年輕人的歡迎。
拓展資料:機構改革的歷史
第一次:1982年。這次改革減少了副職;在精簡機構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從100個減為61個,人員編制從原來的5.1萬人減為3萬人。
第二次:1988年。國務院部委由45個減為41個,直屬機構從22個減為19個,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到44個。機構改革后的國務院人員編制比原來減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1993年。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從原有的86個減少到59個,人員減少20%。
第四次:1998年。國務院不再保留的有15個部委,新組建4個部委,更名的有3個部委。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有的40個減少到29個。
第五次:2003年。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由28個部門組成。
參考資料:人民網:從機構改革看公務員管理模式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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