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分配股權
企業如何分配股權一、企業如何分配股權
1、企業股權由當事人協商分配。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設立公司后可以通過股權轉讓幫助分配。股權是股東基于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辦理股權轉讓的程序是什么
辦理股權轉讓的程序如下:
1、當事人達成股權轉讓的合意;
2、取得半數股東同意轉讓證明,以及其他股東放棄有限購買權證明;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修改公司章程;
5、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股權如何分配
股權投資分配要做到:一個核心:股權分配的核心是要讓各個創始人在分配和討論的過程中,從心眼里感覺到合理、公平,從而事后甚至是忘掉這個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兩個關鍵點:一是保證創業者擁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創始人最好具有絕對控股權,能達到67%以上的股權最好,達不到這個比例,也得超過50%以上,因為公司需要有一個能夠拍板的領導者,這樣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司的發展方向,也能激發團隊做大企業的信心和動力。二是要實現股權價值的最大化(吸引合伙人、融資和人才)。俗話說“財散人聚”,股權就代表著未來的財,散一部分股權,才能聚起來優秀的合伙人和人才。因為相較于固定的薪資,股權更具有長遠的投資價值。一般來說,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合伙人手中的股權很有可能會翻好幾倍,遠不是固定薪資可以比擬的,創業者可以以此來說服和吸引優秀人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新公司股權如何分配
新公司股權分配應該按照創建公司是每個人的出資金額或者出資方式來認定,有人為技術入股應當適當增加股份,有人為資金入股,應當出資份額,份額大的應適當增加股份,參加經營的也應當適當增加股份,股份分配好后要在合同上寫明股份比例。
新公司成立后多久進行稅務登記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并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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