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需要注意些什么
法律分析:股權轉讓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1、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權轉讓的生效;2、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只是確定了轉讓方與受讓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股權的實際轉讓還有賴于對合同的實際履行;3、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向受讓方移交股權,具體體現為將股權轉讓的事實及請誠公司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的意思正式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股權轉讓應注意什么
股權自由轉讓制度,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制度之一。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發(fā)展,國有企業(yè)的改革及新《公司法》的修改與實施,股權轉讓已經成為企業(yè)募集資本、產權流動重組、資源優(yōu)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那么,公司股東在轉讓股權時應當注意些哪些事項呢?一、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針對目標公司應該查清的事項有:1、目標公司的股權結構、資產狀況、負債狀況、欠稅情況、或有負債等情況。2、目標公司章程的內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對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受讓方應當與出讓方共同聘請專業(yè)律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對目標公司的法律狀況、財務狀況、重要資產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并將盡職調查報告作為股權轉讓合同附件。二、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書》1、《股權轉讓意向書》中應當約定兩項特有條款。其一,生效條件附款:本意向書在目標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公司法》第71條規(guī)定的條件)本次轉讓并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并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后生效;其二,出讓方的通知義務:本意向書簽訂后一定時間內出讓方應當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2、轉讓價格的確定。目前實踐中常用的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讓方在目標公司中的出資額為轉讓價格;第二,以審計、評估的目標公司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第三,以目標公司賬面凈資產與出讓方持股比例的乘積為轉讓價格;第四,通過招標、拍賣等競價交易方式確定轉讓價格。三、出讓方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出讓方應當在意向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書面通知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我國《公司法》規(guī)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轉讓、是否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進行表態(tài),并及時履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程序。四、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表態(tài)根據新《公司法》第71條的規(guī)定,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自己應當購買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否則視為同意轉讓。即其他股東只能通過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方式阻止出讓方對外轉讓股權。其他股東的優(yōu)先購買權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東對出讓方擬轉讓的股權只能全部購買,否則必須全部放棄購買,而不能只購買其中的一部分。其他股東要注意防止出讓方與受讓方通過陰陽合同損害自己的優(yōu)先購買權。實踐當中比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東要求轉讓雙方共同對轉讓價格進行書面確認,并監(jiān)督轉讓合同履行。五、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此階段應注意下列事項:1、除股權轉讓價格不能改變之外,付款條件、付款期限等內容與意向書也不能有實質性變化,否則就可能因為構成陰陽合同而受到其他股東的異議,甚至被撤銷或者認定無效。2、如果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認為自己的優(yōu)先購買權受到侵害,可以向提訟。3、為了保護受讓方的權利,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目標公司因股權轉讓之前的行為被國家機關處罰或者被他人索賠時,受讓方在一定期限內有權解除合同,并應當明確約定違約金標準或者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六、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僅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并不意味著受讓方取得目標公司股東資格,新《公司法》第32條規(guī)定了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在確認股東資格方面的對內、對外效力。從履行《股權轉讓合同》,合理保護出讓方、受讓方權利的角度考慮,這兩項工作都應當盡快進行。此外,辦理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和工商登記變更都需要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配合,如果目標公司及其他股東拒不配合有關工作,受讓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股東資格確認之訴。本所于本網站發(fā)布的以及文章,部分來源于網絡,目的是為了進行法律研究、普法宣傳。如無意中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予以刪除。
股權轉讓協(xié)議注意哪些問題
公司股權變更的注意事項有哪些?,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yè)務辦理請私信或電話 如果企業(yè)不知道如何進行股權變更,不知道要怎么做,企業(yè)完全可以拿出在注冊公司時設計的公司章程,應該每個公司的章程對股權變更都會有相應的規(guī)定,企業(yè)從其規(guī)定進行變更就可以了。公司股權變更雖然比公司注冊地址變更簡單,因為不需要把公司所有證件都拿出來變更一遍,但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所以,要是企業(yè)不知道如何變更公司股權,那么就拿出公司章程,按照要求去變更,只要企業(yè)當初章程撰寫得好,總不會出現大問題。但是魚爪智企還是建議大家在進行公司變更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注意事項 1、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 2、其他股東出具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3、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 4、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5、在上述文件簽署后3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xié)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
股權轉讓需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股東 股權轉讓 包括哪些權利的轉讓? 股權轉讓后,股東基于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同時移轉于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因此股權轉讓所包括的權利是股東權的全部內容, 1、發(fā)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 2、股份轉讓權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 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 5、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 6、對公司財務的監(jiān)督檢查權 7、 公司章程 和股東大會記錄的查閱權 8、股東優(yōu)先認購權 9、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 10、 股東權利 損害救濟權 11、公司重整申請權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等。 二、股權的各項權利可以分開轉讓么? 股權的實質是基于股東身份而對公司享有的一種綜合性權利。股權的轉讓即是股東身份的轉讓,股東權利內容中的各項權利不能分開轉讓,在實踐操作上也無法實現。 三、股東資格如何取得? 股東資格可以由以下幾種方式取得: (1)出資設立公司取得; (2)受讓股份取得; (3)接受 質押 后依照約定取得; (4) 繼承 取得; (5)接受贈與取得; (6) 法院強制執(zhí)行 債權取得等;在一般情形下股東資格的取得就等于股東身份的取得。但特殊情況下,比如公司章程有特別限制性約定,取得股東資格不等于就一定取得股東身份,要經過一定程序后才能最終確定。 四、股權轉讓并辦理 股東變更 登記后原股東是否有權主張轉讓之前的利潤分紅? 不能。股權轉讓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原股東即喪失股東資格,不得主張包括分紅權在內的任何股東權利。但在 股權轉讓合同 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公司可以回購公司股東的股權么?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 對于 有限責任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xù)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xù)盈利,并且符合本 法規(guī) 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xù)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xié)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公司法 第75條) 對于 股份有限公司 而言,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原因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 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依照前款規(guī)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于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六、公司股東可以退股么? 不能,公司成立后,股東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轉讓。只有在幾種法定情況下,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收購其股權。(公司法第75條)但這不屬于退股,是特定意義的轉讓股權。 七、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權轉讓么? 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權轉讓,但不得違反法律強制規(guī)定(公司法 第72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規(guī)定。 八、公司現有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么?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依公司法規(guī)定自由轉讓股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間進行股權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九、 股權轉讓協(xié)議 何時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對股權轉讓的雙方發(fā)生法律效力。 十、股權轉讓的價格一定要與相應的出資額相一致么? 不一定。股權轉讓價格確定的原則是在不損害國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東的合法權益的條件下,由轉讓雙方協(xié)商確定。與相應的出資額相一致是確定轉讓價格的參考方法之一。 十一、沒有約定股權轉讓價格的股權轉讓協(xié)議是否有效? 轉讓價格是股權轉讓協(xié)議的實質性條款,沒有約定股權轉讓價格的協(xié)議因缺乏主要條款而無效。但雙方協(xié)商補充條款的或特別約定的比如:贈與等,則該協(xié)議仍然有效。 十二、實際投資者能否以自己的名義與受讓方簽署股權轉讓協(xié)議? 可以,但這種轉讓協(xié)議不能直接對公司發(fā)生效力,必須要有公司的注冊股東配合簽定相應的股權轉讓協(xié)議。如遇爭議,則首先要確立實際投資人的股東地位后才能使股權轉讓協(xié)議有效。 十三、股東會通過同意股權轉讓的協(xié)議但事后原股東反悔不簽署股權轉讓協(xié)議怎么辦? 視為股權轉讓協(xié)議沒有成立。但如果造成擬股權受讓方實際損失的,可追究反悔方 締約過失責任 。 十四、 一個有限公司的48個股東與受讓方簽署了一份股權轉讓合同,也全部接受了股權轉讓的價款,但尚未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現在部分股東反悔,提出該 合同無效 可以嗎?仍然同意股權轉讓的股東的股權轉讓合同有效嗎? 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股權轉讓協(xié)議并不以工商變更登記為生效要件,因此,經合法程序簽署的股權轉讓合同已經生效,股東的反悔并不構成其無效,仍同意股權轉讓的股東的 轉讓合同 當然有效。 十五、多個股東的股權轉讓合同可以在一個合同上簽署還是分別與受讓方一對一的單獨簽署呢? 可以。法律對此種情況并無限制性規(guī)定,只要多個股東同意合同的內容和簽署形式,是可以在一個合同上簽署的。 十六、股權轉讓可以約定公司的 債權債務 由誰承擔嗎? 可以約定。但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應取得相對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十七、出資沒有實際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資金的股東可以進行股權轉讓嗎? 可以,因為出資沒有實際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資的股東也具有股東資格。股東轉讓其股權是股東權內容之一,凡具有股東資格的股東都可行使該項權利。但該出資沒有實際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東在轉讓股權后仍應對公司或 債權人 承擔補足出資的責任。 十八、股東把股權轉讓的受讓款用于補足該股東未實際出資到位的 注冊資金 嗎? 如果受讓方在受讓股權時不知原股東有此情況,則不應承擔補足責任;如果已經知道,則應承擔補足責任。 十九、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時新股東還要出資驗資嗎? 不需要。 二十、股東會決議通過后部分股東不執(zhí)行怎么辦? 如果屬于股權轉讓性質并已經實際交付股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該部分股權 強制執(zhí)行 公司登記手續(xù)或要求該部分股東賠償因不執(zhí)行股東會決議而導致的經濟損失。 二十一、股權轉讓時出讓股東已經全部接收了受讓方的股權轉讓價款并進行了公司財務、管理等項交接但工商變更登記前可以視為股權轉讓合同已經實際履行了嗎? 協(xié)助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是轉讓合同義務的一部分,但并非主要義務。在出讓股東已經全部接收了受讓方的股權轉讓價款并進行了公司財務、管理等項交接后,可認為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受讓方可以要求公司或出讓人協(xié)助辦理工商登記手續(xù),如果受阻可以以公司或出讓人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二、股權轉讓糾紛中,對方聘請的 律師 來調查時一定要配合嗎?索要相關資料時一定要提供嗎? 不需要,如果對方律師沒有法院發(fā)出的調查令,對其調查可以不予配合。 二十三、股權轉讓糾紛中要求律師100%保證打贏官司才聘請,科學嗎?這樣是否能夠找到專業(yè)律師? 律師不得承諾案件的判決結果。(《律師執(zhí)業(yè)行為規(guī)范(試行) 》[2004]律發(fā)字第20號第16條)這樣的要求是不科學的,也不能找到專業(yè)律師。 二十四、 兩人股東公司,其中一人故意躲著不出來,股權轉讓能否進行下去? 公司股東需對外轉讓自己股權時,首先要征得過半數的股東同意,如果對方故意躲起來說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轉讓,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權的轉讓。在一方故意躲起來不接書面通知情況下,因為《公司法》對“書面通知”送達方式沒有具體規(guī)定,怎么界定“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在對方躲起來“無法送達”情況下決意轉讓股權的股東,我們認為可以尋求法律救濟,要求法院“公告送達”,或其他能夠證明已經將“書面通知”送達其他股東的方法,比如:雙掛號信等。如果其他股東在法定時間段內不答復,即依法視為同意轉讓。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別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的就可以從約定,從而把股權轉讓進行下去。 二十五、大股東不同意小股東轉讓股權或故意刁難其股權轉讓怎么辦?大股東欺壓小股東,即不開股東會又長期不分紅怎么辦? 股權可以依法轉讓是公司法基本原則,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大股東如果不同意小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如果故意刁難其股權轉讓的,還可以依法起訴至法院,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依據《公司法》相關規(guī)定,掌控公司的大股東如果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如遇到大股東欺壓小股東,不開股東會又不分紅,小股東完全可以依法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 十六、 股東一方即不來開股東會也不愿轉讓股份,使公司運營陷入僵局怎么辦? 首先要看這個是大股東還是小股東,如果是小股東不來開股東會會,表示他放棄股東的權利,只要在程序上沒有過錯,一般對公司的運營沒有實質性影響。如果是大股東則要看其是否損害了其他股東的利益和公司利益,一般大股東處在控股地位,不會故意損害自己的利益,如果其故意不參加股東會則有可能使公司運營陷入僵局,此時小股東或其他股東有權利依據《公司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如果大股東及他委派的高級管理人員故意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其他股東還可以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對其提起訴訟,尋求司法救濟。 二十七、糾紛股東一方將公司公章分別把持在自己一方不肯交出來又不使用怎么辦? 遇到此類公司內部權利糾紛,首先應該依據公司《章程》召開股東大會或臨時股東會議,協(xié)商解決。如果無法召開股東會則可以尋求司法救濟即訴訟解決。重新刻一枚公章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股東之間的爭議。 二十八、掛名股東故意侵犯“隱名”股東利益怎么辦? 掛名股東如果故意侵犯“隱名股東”利益,作為隱名股東首先要對外界確立其實際“股東”的地位,這種法律風險隱名股東在一開始就應該有所預防,如果沒有特別書面約定的話,就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在訴訟前首先要確定以下幾點:同時符合下列3個條件的,可以確認實際出資人(隱名股東)對公司享有股權: 1、有限責任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實際出資人出資。 如在 公司設立 時一起簽訂內部協(xié)議并實際出資; 2、公司一直認可其以實際股東的身份行使權利的。 如已經參加公司股東會議、參與公司股利分配等; 3、無其他違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如外商出資應按 外資企業(yè) 規(guī)定進行審批,否則就不能確認為內資公司的股東。 只有具備以上三個條件,才能通過司法救濟維護隱名股東的合法權益。 二十九、小股東雖反對大股東轉讓股權,但是又無能力實現股東的優(yōu)先購買權怎么辦? 1、如果大股東侵犯了小股東利益,可以依法起訴。 2、可以退出公司,對外轉讓掉自己的股權。 三十、股東將公司財產和家庭財產混在一起怎么辦? 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如果不能將公司財產和家庭財產明確分開的話,那么在對外承擔 債務 或責任時,法院就可能“揭開公司的面紗”,判決責任股東承擔“無限責任”,即不認為該公司具有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地位。這也是對“濫用”有限責任公司權利的股東的懲罰和對善意的債權人的合理保護。 通過以上的回答,相信大家對 股權轉讓需注意事項 已經有所了解了。在股權轉讓時,所轉讓權利的范圍是股東的全部權利,這些權利不可以分開轉讓。對公司而言,注意事項較多,如只能在特定情形下收購股東的股權。如果在股權轉讓的過程中,股東之間、公司與股東之間發(fā)生了糾紛,可以參考文中提供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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