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稅務處理
公司在成立的時候會上稅,在經營的時候也要上稅,那么公司不做了會不會上稅呢,公司不做了是否要注銷,公司注銷稅務處理是怎樣的呢,在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填報的注意事項有哪些,我整理了“公司注銷稅務處理”的內容為你答疑解惑。
企業注銷的原因 企業注銷一般源于以下原因: (一)依據法定事由解散注銷 1.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解散注銷。《公司法》規定了公司解散的五種原因,包括:(1)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現;(2)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被處罰勒令解散;(5)經營不善由股東請求法院裁定解散。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公司解散時應組織清算組對解散企業進行清算。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2.按照其他法律的規定解散注銷。依據《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農民專業合作法》等法律規定的事由、原因解散注銷企業。 (二)依據特定事項解散注銷 1.企業破產。《企業破產法》規定: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企業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2.企業重組。《公司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以下簡稱59號文件)規定:(1)企業合并(只指吸收合并,下同),被合并企業應依法進行清算注銷;(2)企業分立,分立后不再存續的被分立企業,也應進行清算注銷;(3)資產收購,受讓方取得轉讓企業100%資產,轉讓資產的企業不再存續,應予注銷;(4)出售國有、集體企業產權,被出售企業注銷。 注銷前采用不同方式處置資產適用不同的稅收政策 企業注銷后不再存續,因此其原來持有的資產必須進行銷售轉讓,或者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對資產采用不同的處置方式,其稅收政策的適用也不盡相同: (一)銷售或分配被注銷企業的財產 1.直接銷售或轉讓:企業注銷前對其持有的資產直接對外銷售、轉讓,應當按照正常銷售貨物、銷售不動產或轉讓無形資產繳納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轉讓不動產的,購買方還應依法繳納契稅。 2.將注銷企業的資產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增值稅暫行條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都規定,納稅人將其資產用于利潤分配,即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的,應當視同銷售進行稅務處理。 但是,《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本企業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因此,個人獨資企業注銷時將本企業的財產轉歸投資人的,不發生所有權轉移,不征收流轉稅、企業所得稅和契稅。但投資人將接收的資產再出售,應照章納稅。 (二)按企業重組業務進行流轉稅及契稅處理 1.增值稅、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1號)規定: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其涉及的貨物、不動產和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解讀上述規定:(1)轉讓的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2)受讓方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2.契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號)規定:(1)公司合并,原投資主體承續的,對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2)公司分立,對派生方、新設方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3)企業破產以房屋、土地抵償債務,免征契稅;破產企業向非債權人轉讓不動產,以及國有集體企業整體出售,受讓企業(或個人)安置職工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免征或減半征收契稅。 (三)按企業重組進行所得稅處理 1.文件適用。企業重組,所得稅處理適用的文件除以上列舉的59號文件外,還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09]388號)。 59號文件將企業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分為一般性稅務處理和特殊性稅務處理。一般性稅務處理是指按照公允價值計算轉出資產負債的處置損益并按公允價值作為受讓方接收的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特殊性稅務處理則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計稅基礎。 2.納稅年度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在一個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一個納稅年度;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納稅年度。 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填報的注意事項 (一)主表 (1)企業清算過程中清算出的應付職工補償金、欠交勞動保險費、欠付工資等,應作為減項內容計入第5行“其他所得或支出”(為負數時以“-”號填報);(2)第6行“清算所得”和第13行“應納稅所得額”,分別填報按項目名稱后括號內公式計算的清算收益。第6行或第11行為0或負數時,均以0填列,其以下項目則不再填列。 (二)附表一 清算所得稅申報表是以經營活動終止日(即清算開始日)為起點計算,在不考慮會計上已確認清算損益的情況下,計算清算過程中實現的所得或損失。因此:(1)第1列“賬面價值”填報會計上清算開始日各項資產賬面價值的金額,即各該科目余額加減相關調整賬戶金額后的余額。(2)第2列“計稅基礎”,填各項資產清算開始日的計稅基礎。(3)第3列“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就企業重組而言,應填寫經重組各方確認、并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評估價值;如果按法定程序公開拍賣,則填報拍賣成交價格。(4)第4列,填報第3列與第2列的差額,即稅收上計算的各類別資產的處置損益。 (三)附表二 填報該表時:(1)第1列:“賬面價值”應按清算開始日會計賬面價值填寫;(2)第2列“計稅基礎”:交易性金融負債,應按其“成本”明細科目余額填報;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利息、預計負債,以及記錄在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的有預提費用性質的內容,如果其對應的費用已計入損益但尚未支付,但清算開始日前匯算清繳時已作納稅調增的,填報時,相關金額的計稅基礎應按0填報。 (四)附表三 該表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現金流量表的涵義,不與清算損益有直接聯系,填表的目的在于確認注銷企業的股東(僅指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股東)可分得剩余財產及其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和應計股息紅利的金額。 企業注銷特殊性稅務處理的相關規定和所得稅申報 (一)可選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條件和稅務處理的基本原則 59號文件列舉的企業重組,可以選擇采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條件包括:(1)資產收購:受讓方收購的資產不低于轉讓方全部資產的75%,相應股權支付(指以受讓方的股份或者以其直接持有股權的企業的股權作為支付受讓方資產對價的支付方式,下同)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2)企業合并,被合并企業股東在合并交易中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交易支付總額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并;(3)企業分立:被分立企業所有股東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業的股權,分立企業和被分立企業均不改變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且被分立企業股東在交易中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 特殊性稅務處理的基本原則是:(1)在注銷企業,與股權支付對應的資產在轉讓時不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這些資產轉移到受讓企業后,仍以其原在注銷企業的計稅基礎作為其在受讓方的計稅基礎;(2)對于非股權支付相對應的那部分轉讓資產價值,企業注銷前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認其轉讓所得或損失,并相應調整受讓方接收的、與非股權支付對應的資產的計稅基礎。 (二)清算所得稅申報表的適用 1.采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應確認非股權支付資產轉讓損益的注銷企業,應填報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和部分附表。采用特殊性稅務處理(非股權支付不超過交易支付總額15%)時,非股權支付部分仍應以公允價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計算公式為: 非股權支付對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被轉讓資產的計稅基礎)×非股權支付的金額÷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 在本文中,“公允價值”、“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與“評估價值”,應認為是等量概念。 2.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無須支付合并對價時,按稅法規定不確認清算所得或損失,因此無須填報以上申報表和附表。 (三)申報表的填報 1.主表:(1)第1行,應按59號文件規定的計算“非股權支付對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的公式計算結果填報;(2)第2行可不填報或填0;(3)第3行以下則按一般性稅務處理時填報要求填報。 2.附表一、附表二均可不填報。 3.附表三:(1)第1行應當按照非股權支付的金額填報;(2)第2行至第10行按照一般性稅務處理時填報要求填報;(3)按以上方法填報時,如果第10行為0或負數,則第11行以下各行不填。 對于你提出的“公司注銷稅務處理”問題,已經整理出來了,相關規定規定公司解散時應組織清算組對解散企業進行清算,采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應確認非股權支付資產轉讓損益的注銷企業,應填報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和部分附表。
注銷公司流程及注意事項有哪些?
在公司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下去的時候,是可以選擇公司注銷的。
1、公司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2、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清算組制定清償方案,并報股東大會確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組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3、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大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4、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建議保留送達回執及載明公告內容的報紙。
注意事項: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如果企業不正常注銷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注銷。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企業應當在申請注銷登記前先行辦理有關手續:
1、未注銷稅務登記的企業,應當先行辦理稅務注銷登記。
2、有分支機構的企業,應當先行辦理分支機構注銷登記,但分支機構與隸屬企業均為同一登記機關的,可以同時申請注銷登記。
3、有對外投資的企業,應當先行辦理股權或出資份額的轉讓變更登記。
4、正在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立案調查的企業,應當在案件調查處理終結后申請注銷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注銷公司
公司注銷5大稅務問題,一定要解決好!
當前,很多公司經營不下去會選擇進行公司注銷。而就公司注銷來講,公司在注銷前會經過一系列的審核。這就導致許多老板產生這樣一個認識誤區:認為公司只要注銷了,即便后面被發現稅務相關問題也與自己無關了。事實上,這一觀點是錯誤的。
因此,公司要想不被查,先得會自查,在辦理公司注銷前,這些容易“爆雷”的坑一定要妥善處理。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一、賬面有存貨,但無實物
1、已經銷售的貨物不做賬、不開發票,隱瞞銷售收入,同時銷售成本不結轉,導致賬面存貨數大于實際庫存數。
處理辦法:需立即進行自查,并補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款。
2、存貨損毀需查明原因,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屬于合理損耗,那么增值稅無需處理,損失也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二、賬面有存貨,但已過期
該情況有兩種處理方式:
1、作為資產損失處理;
2、低價銷售。
三、增值稅有留抵不能退,開票給關聯方了
在此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與關聯公司之間的交易必須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價格公允,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為虛開發票!
四、老板從公司借款未歸還
企業注銷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應收款”等往來科目。
五、印花稅未足額繳納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非常廣泛,購銷、租賃、注資、營業賬簿等都涉及印花稅。
而這平時不起眼的小稅種在注銷的時候通常會被稅務局翻個底朝天。
此外,如今隨著金稅四期到來,預警系統會更為嚴密,公司正常經營期間一定要:如實申報、四流合一。否則,一旦稅務存在問題,即便是公司注銷了,也會依法追究公司責任。
公司注銷常見稅務問題
1、非正常戶如何注銷?
被納入了非正常戶的企業,還需要先補充納稅申報、補繳稅款并繳納相應的滯納金和罰款,解除非正常狀態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銷申請。
2、注銷時稅務要查三年的賬嗎?
不一定。目前稅收法規并沒有明確規定公司注銷時必須查賬,要視企業的具體情況而定。之所以有查三年賬的說法,是因為《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對稅款追繳期有規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再次提醒大家:不要以為注銷完就沒事了,如果有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責。
公司注銷與吊銷有何區別?
該怎么處理非正常注銷?
一般納稅人企業如何進行注銷?企業注銷流程是怎樣的?
相關推薦:
招標違規操作中標無效嗎(招投標違法行為中標無效的情形)
原始股份轉讓詳解(原始股權轉讓需要辦什么手續)
最高額保證法律依據(民法典后保證最高額擔保的規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資本(中外合資企業注冊資本金要求)
車輛抵押貸款(汽車抵押貸款需要什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