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如何預防職務犯罪
民營企業如何預防職務犯罪公司、企業內部的職務犯罪主要是指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以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三類犯罪。上述三類案件也是基層經偵部門經常辦理的,特別是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類犯罪幾乎占到受理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當前量大面廣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類案件因何會發生,一方面固然是因為當事人貪欲太盛,缺乏守法意識及廉潔從業的操守,但從企業角度而言,在當前多數人金錢唯上的價值觀下,如何預防企業內部的職務犯罪,也應當值得深思。當前許多企業都存在機構龐大、冗員眾多、制度(尤其是監督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在這種環境下一些員工就容易滋生“為小我損大我”的心理,加之社會風氣影響,行業“潛規則”盛行,許多人不再想如何與企業同甘共苦,而是為自己能夠獲得多少利益而殫精竭。對企業而言,“反腐”工作宜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預防大于救治,企業建立良好的預防腐敗機制,救的不僅僅是企業,更是那些可能失足的員工。
那么,如何預防企業內部職務犯罪,我認為應當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讓權力受到監督 首先,監督的渠道必須暢通,從分子公司的基層,從任何一個供應商、客戶,到集團的高層,應當建立一條順暢的投訴舉報的渠道,發現不正之風,任何人均可以循此渠道舉報到集團高層;其次,監督的組織和機制必須樹立,企業在規范運作流程和組織架構設置時,要充分考慮到權力分配的制衡機制,尤其是采購、品控等領域,管理者應當有意識地通過各種方式防止權力過度集中;其三,監督的硬件必須到位,如在倉庫、大門等地方布設攝像頭等監控系統,并設專人進行管理。 二、讓制度受到尊重 企業的規章制度就是企業的“法律”,法治化的國家腐敗很少,同樣制度化的企業,腐敗也很難有生存空間。首先,企業對可能被鉆空子的流程(原料進出倉、議價定價)等應當反復研究,防止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然后用制度流程的方式規定下來,盡可能做到標準化,不留灰色地帶;其次,在容易發生腐敗的崗位、部門,必須堅決實施任職回避制度;其三,對制度的執行應該重視,須知多次違反制度就容易違法,嚴重違法就是犯罪,故制度是否得到執行非常關鍵。所以,審計監察工作應常態化,既要審計監察事項,更要審計監察流程。 三、讓員工受到教育 一些基層員工對職務侵占、受賄等觸犯刑法的行為及后果缺乏認識,在某案中甚至發現有的員工認為只要把贓物退回公司就可以免于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企業要不斷地警鐘長鳴,告訴大家什么是對的、什么是錯的,讓員工對違法犯罪的后果有充分的認識。同時,也要不斷地給員工予以“廉政”灌輸,進行經常性的廉政教育,召開廉政會議,教育引導員工樹立良好的職業操守,為企業組織的健康規范發展奠定基礎。 四、讓不法分子受到懲治 教育員工何為對何為錯,這是疏。同時,必須讓違法成本遠高于違法收益,對于敢向企業伸黑手者,必須嚴厲打擊,依法處罰,決不姑息和遷就,杜絕員工腐敗的僥幸心理,讓人感到越 “雷池”得不償失,這是堵。疏堵結合,企業才能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才能讓反腐工作落到實處。 五、讓社會給予評價 每個企業都希望自己的員工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沒有污點的從業經歷,因此,隨著社會信用評估機制的日益成熟,員工會愈加重視在行業中的信譽。從這個角度而言,企業應當重視建立員工和經理人的職業檔案,以及背景調查,通過這些工作,使有腐敗等污點的人遭遇信譽危機及就業的門檻,使有良好職業操守的人更加受歡迎,間接強化員工廉潔從業的意識。企業必須從制度、組織、宣傳教育等多方面入手,讓權力受到監督,讓廉潔得到贊揚,讓貪腐受到懲治。
如何預防職務犯罪?
因此,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具有十分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職務犯罪的現象 職務犯罪是一種特殊的、嚴重的腐敗現象,分析職務犯罪的現象,大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黨性原則方面,不能執行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行我素,自以為是”的個人主義做法;二是公仆意識方面,忘記公仆意識,忘記自己肩負的責任,違法用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三是行政決策方面,重大決策不集體討論,主觀誤斷,搞“一言堂”,受利益驅動,造成決策失誤,損害集體利益;四是任用干部方面,任用干部以權謀私,任人唯親,挫傷了有才干、能干事又干凈而得不到提拔重用干部的積極性;五是內部審批方面,利用職權,不講原則,做好人、談交易、收回扣;六是為民辦事方面,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現象,觸犯廉政“高壓線”;七是公款消費方面,請客送禮,公款旅游,辦公條件講排場,相互攀比,大手大腳,造成極壞影響;八是生活作風方面,忘記“潛心做事,低調做人”的準則,經常出入高檔場所,花天酒地,酒氣沖天,影響極壞,這些是產生職務犯罪的具體表現。 二、職務犯罪的原因 職務犯罪的原因既有內因,也有外因;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但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意識淡薄。多數走上職務犯罪的人都是對自己的工作崗位和手中的權力缺乏正確認識,平時不注重學法,法制意識淡薄,缺乏系統的政策法規教育,缺乏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識。 (二)個人心里失衡。現實生活中,少數人看到社會上一些無能力又沒文化靠投機取巧成為“爆發戶”,于是心里失衡,盲目攀比,利用手中的權利,明知違法違紀,卻鋌而走險,抱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理,從最初吃、喝、玩、樂,貪小便宜,逐步發展,最終導致犯罪。 (三)放松自身學習。某些領導干部之所以走上犯罪之路,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平時不注重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學而不進,警示教育視而不見,聽不進去。主觀上放松了思想改造,缺乏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思想道德防線不牢固,私欲膨脹,置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于不顧,鋌而走險,終于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越陷越深。 (四)心存僥幸心理。從現實看,走上犯罪道路的領導干部,其犯罪的原因之一是心存僥幸。回顧他們犯罪的全過程,可以看出,他們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犯罪的,也知道犯罪的后果會是怎樣。之所以明知故犯,就是僥幸心理作怪,他們自認為其行動詭密,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逃不脫法律的制裁。 (五)交友不夠慎重。少數人與社會人員交往不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滿足對方的私欲,一旦不能滿足其欲望,他們不擇手段,大肆對其施加壓力,等待條件成熟時徹底攤牌,最終和他們達成骯臟的交易,致使少數干部一步步地越陷越深,最后走上了犯罪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時才悔不該當初,后悔莫及已晚。 (六)監督機制不力。在新舊體制轉軌的過程中,我們在管理上和工作流程上難免會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而這恰恰使不法分子鉆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空子,給他們留下了作案的時間和機會,從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思考 針對職務犯罪的表現,深刻剖析其犯罪的原因,預防職務犯罪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須筑牢思想防線。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是基礎,管理是關鍵,監督是保證。大多數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從“擺手、推手、最后接手”的過程,第一道防線被跨過后,思想道德就越來越滑坡,行為就越來越腐敗。對此,必須注重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要強化對干部思想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讓他們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運用生動、直觀、現實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揭人生的弱點,經常組織干部到監獄、勞改場所、雙規地點等警示教育基地進行參觀、學習,通過現場參觀、“現身說法”感受腐敗的危害,觸動心靈深處,筑牢廉潔自律思想防線。二是要努力教育干部提高自我修養和辨別是非能力,增強自律意識。只有不斷凈化心靈,激濁揚清,才能自覺抵制不良風氣的侵蝕,才能夯實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根基。三是要把教育和監督結合起來,把自律與他律結合起來,形成拒腐防變的合力,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 (二)必須深化人事改革。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因素。為政之要,唯在用人。德才兼備是選好用好干部的重要標準,有德有才是正品,無德無才是毒品。所以用人是預防犯罪的前提:一是要用好的作風選人,堅持任人唯賢,不任人唯親,要建立嚴格的推薦、考察、失察責任追究制度,對提名推薦、選拔任用有嚴重問題的人,要嚴肅追責任究其責任;二是要選作風好的人,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和標準,注重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包括道德品質,選德才兼備、政治堅定、作風正派、艱苦實干、不事張揚、實績突出的人;三是要對那些缺乏政治責任感、工作漂浮、拉幫結派及無事生非的人進行嚴厲批評,重點教育,對問題嚴重的要堅決進行組織處理。通過嚴把干部任用選拔關,不斷提高黨的干部素質和任用提拔干部質量,凈化黨的干部隊伍,有效預防職務犯罪。 (三)必須深化監督制約。領導干部“自身霉變”是職務犯罪的內因,起決定作用,但缺乏有效的監督,則是一個很重要的外因,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犯罪。因此,必須抓住權力制約這條主線,加強監督制約。一是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班子的集體領導制度和議事原則,完善、規范權力的運用程序,以制度制約權力。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都必須發揮領導班子內部相互監督作用,通過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實施“陽光工程”,杜絕“暗箱操作”,保證黨員和群眾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等權利的實現。二是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結合起來,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制度,實行干部述職述廉制度。認真執行黨委和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負責人談話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警示談話和廉政承諾、廉政情況報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推進黨內監督工作的有序開展。三是要建立健全巡視制度,通過明察暗訪、專項舉報、個別訪談等監督方式,拓寬公開透明、便捷的信息渠道,及時發現和解決領導干部存在的不廉潔問題,真正做到“四個不”,即不做政治糊涂人,不做事業局外人,不做工作懶惰人,不做紀律自由人。 (四)必須圍繞重點監督。 領導干部都有一定權限,如果權力失去監督,往往容易產生腐敗。預防職務犯罪必須緊緊圍繞重點、熱點崗位和環節進行監督。 一是要圍繞領導干部這個重點強化監督。各級領導干部都是權傾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的各方“諸候”,也是預防犯罪工作的重點。將領導干部監督到位了,不僅能夠防止領導干部這個層面走向犯罪,保證正確行使權力,而且能夠增強所屬團隊領導的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為領導干部更好地服務基層作出榜樣和表率,從而形成一級帶動一級,一級監督一級,樹立黨風正、事業興、民風純、人心齊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圍繞熱點崗位這一關鍵強化監督。所謂的“熱點崗位”,就是管人、管財、管物等資源權力集中的職位作為熱點崗位,這些崗位掌控著資源分配、調劑、轉移等權力,如果監督不到位,有的可能利用崗位“優勢”謀取私利,有的可能利用特定權力謀取私利,有的可能利用制度不嚴謀取私利,有的可能利用關系謀取私利等等。為此,必須深入查找熱點崗位風險源,通過自己找、群眾提、相互查、領導點、組織評等方法,列出“權力清單”,明確各崗位履職風險和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定期交流輪崗、權力之間相互制衡等監督制約機制,推進政務公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開監督。 三是要圍繞重點項目這一環節強化監督。所謂的重點項目,就是經常容易發生腐敗問題的工程投資、物資采購、宣傳促銷等重點項目。這些項目帶有專業性、時效性的特征,往往由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實施。由于招投標制度不完善,單一來源采購品種不同性,因而往往容易導致腐敗問題的發生。為此,要進一步加強教育監督管理,針對不同特點,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機制,切實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落到實處。 總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是一個事前防范的行為,重在源頭,人是腐敗的主體,是內因,只有做到思想上不想貪、不愿貪,源頭防范為先才能發揮作用,而體制機制和各項監督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則是確保做到人不能貪、不敢貪的外部保證,只有從思想、機制、體制、制度各個方面同時入手,讓人的內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才能得到健康良性發展,職務犯罪行為才會越來越少。
企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經驗材料
以實現“三個轉變”為切入點
努力開創企業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新局面
一年來,焦煤集團在上級部門的幫助、支持下,在市檢察院的直接督促、指導下,堅決貫徹中央反腐倡廉的決定,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確定了“教育是基礎,制度是保證,監督是關鍵”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思路。結合焦煤集團的實際,我們以實現“三個轉變”為切入點,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注重教育,實現由治標向治本的轉變
只有堅持抓好教育,預防職務犯罪才能實現由治標向治本的轉變。我們堅持從教育入手,努力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和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在企業內部建立起一道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法規防線,從而增強廣了大黨員干部的拒腐防變意識。
一是扎實開展“講正氣、樹新風” 主題教育 活動。為深入貫徹省委、省國資委黨委關于開展“講正氣、樹新風”主題教育活動的文件精神,焦煤集團專門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保證教育活動不走過場,取得實實在在成效。活動中,我們組織召開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會,集團公司副處級以上干部觀看了《失衡的秤》、《沉重的代價》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副科級以上黨員干部全過程參加了主題教育活動,從中受到了極大的震撼和教育。
二是積極拓展廉政文化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教育是基礎,活動是載體。根據全年總體安排,我們舉辦了迎七一“千業杯”廉政書畫展、反腐倡廉連環畫展“紅色電影播放月”和廉政歌曲播放月等活動。為推動企業廉潔文化建設向縱深發展,又召開了“廉政文化建設經驗交流會”,集團公司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參與,使各項活動開展的有聲有色。通過各種靈活多樣活動的開展,使黨的方針政策和黨紀法規與廉政文化有機結合,提高了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
三是創新方法,豐富宣教陣地。為了提升宣教平臺,我們將《焦煤紀檢》、“焦煤清風網”作為廉潔教育宣傳平臺,從“紀檢知識”、“警鐘常鳴”、“重要講話”和“相關文件”等方面發布可供參考之資料,從不同層面、不同角度刊登有力度、有深度、有價值的文章,為領導干部提供嶄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四是全面領會法規精神,不斷提高自律意識。為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業,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保障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我們組織集團公司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以及中紀委五次全會提出的“五不準”和省紀委提出的“十二不許”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并于11月份組織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了知識測試,促進他們牢記廉潔從業的行為規范,增強了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二、健全制度,實現由治理為主向預防為主的轉變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以治理為主向預防為主的轉變,必須結合企業自身發展的實際,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滲透到企業的各項制度中,通過健全制度,建立一整套科學而實用的預防約束機制。
一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有關要求,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下發了《焦作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9年度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責任目標》的文件,基層也分別簽定了廉政責任書。根據文件精神,我們制定了相關標準,修改完善了考核細則,并重新制定出了20條的考核內容及考核辦法,進一步明確了責任主體,使得考核內容更加全面,更加切合集團公司實際,更加利于責任制的落實。
二是認真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先后圍繞中紀委提出的“五不準”、“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三個不得”等規定,建立健全了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廉潔自律、任職和公務回避等方面的制度。制定了《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的意見》、《焦煤集團紀委對礦處級領導干部實行談話制度的暫行辦法》、《“三重一大”監督管理制度》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為了強化對人、財、物的管理,還制定了《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領導干部離任審計制度》、《領導干部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財務監督管理制度》。在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方面,做到了工作有要求、行為有規范、考核有標準、處理有依據。通過開展廉潔自律工作,使廣大黨員干部認識到廉潔自律的重要性,自覺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進取、經濟上干凈、生活上自律。
三是實行集中采購制度,杜絕“暗箱操作”,嚴把物資入口關。物資材料采購是煤炭企業資金支出的重要渠道,亂采亂購現象不僅會給企業造成巨額資金流失,而且還成了少數干部違法犯罪的“導火索”。為了強化采購控制,規范采購行為,我們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物資采購管理辦法》、《物資采購準入制度》、《物資采購與付款管理的規定》和《物資招標補充規定》等一系列 規章制度 ,從而在物資采購領域有效地預防了職務犯罪的發生。
四是完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杜絕“人情工程”,規范招投標工作。為了遏制建筑領域的不正之風,解決建筑市場有市無“場”、私下交易、局面混亂的狀況,避免“條子工程”、“人情工程”,我們完善了《焦煤集團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招投標監督辦法》,規定凡是50萬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須進行招投標,50萬元以下的建筑工程要進行公開議標。通過完善建筑市場的各項制度,規范了建筑市場秩序。
五是加強對改制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為了切實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我們針對改制單位制定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對國有資產的出售、租賃、兼并、托管、股份合作等產權交易活動都做了明確規定。操作中嚴格按照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資產評估、內部審計等程序進行,避免了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的發生。
三、強化監督,實現由事后查處向事前監督的轉變
目前,國有企業處在新舊體制轉制中,經營管理模式發生了很大變化,針對轉型中出現的新問題,我們十分注重建立完善各類人員之間的制衡機制,實現由事后查處向事前監督的轉變。
一是在對人的監督方面。首先,抓好領導干部任免的監督。領導干部走上新的崗位后,我們專門進行廉政談話,發放“廉政提醒書”,使領導干部邁好堅實的第一步。紀委監察部門同組織、人事、工會等部門一起組織民主推薦會、召開干部考察座談會、研究干部任免方案。其次,規范領導干部的用權行為。強調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建設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必須按照集體研究會議決定的原則運作,嚴禁個人說了算,嚴禁暗箱操作。第三,積極開展參與任期審計,重點監控領導干部。今年3月份以來,集團公司先后對演馬莊礦、宏程公司、中馬村礦等9個單位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核實了單位整體經濟面貌,澄清了有關問題,還為集團公司干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據和參考,確保領導干部掌好權、用好權。
二是在對事的監督方面。首先,強化配件管理。7月份由集團公司紀委監察處組織有關部門對中馬村礦、鑫珠春公司等11個單位的配件管理情況進行了重點監察。通過檢查,基本實現了“五統一”管理,對配件歸口管理執行較好、配件管理工作表現突出的單位給予獎勵。其次規范物資采購。為進一步規范物資采購工作,理順供應渠道,由集團公司紀委牽頭,財務處、審計中心等部門分別對五個主力礦井和供應處的物資供應質量、采購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情況來看,五個生產礦井執行集團公司物資采購政策的自覺性有很大提高,違規采購的現象基本得到遏制,額度大幅度降低,為發揮集團采購的優勢,降低采購費用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第三,積極清理“小金庫”。7月份由紀委、財務處、審計中心聯合組織對基層單位帳外帳、“小金庫”專項清理,分區域重點突擊檢查,將常規查賬檢查,轉變為清庫存、查實物,深挖逆查。共查出公款私存、現金賬面余額與庫存不符等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有效的遏制了腐敗的苗頭。第四,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管理。1--10月份,共參與土建及設備、材料、安裝工程招標活動180次,投標金額54476.4079萬元,中標金額50599.33萬元,通過招標降低投資3877.076萬元。紀委監察處、審計中心、法律顧問處等監督部門對招投標制度進行了完善和規范,出臺了《招投標監督管理辦法》,實行了廉政合同與購銷合同的同時簽定,今年共簽訂廉政合同180份,增強了招投標雙方廉潔自律意識,杜絕和防范招標活動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的發生。
三是在案件查處方面。首先,確保信訪舉報渠道暢通,維護企業穩定。信訪工作是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環節。一年來,我們嚴格按照政策規定處理群眾信訪舉報,確保信訪舉報渠道暢通,對群眾舉報的問題,做到及時受理、及時轉辦、及時落實。今年以來,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共86件(次),其中來訪20人(次),已處理件76件(次),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未發生一起因損害職工利益而引起集體上訪的事件,有力地維護了集團公司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其次,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今年來,紀委積極協助焦作市以及中站、馬村等檢察院查辦了中央醫院、王封公司等單位案件10起,涉及人員30名,其中涉及處級以上干部4人,科級干部15人,一般人員11人。涉案人員中給予刑事處分3人,其中處級以上干部2人;
給予其他黨紀政紀處分27人次,其中行政開除1人,行政撤職5人,行政降級3人,行政記大過5人,行政記過2人,行政警告2人,黨內警告2人,黨內嚴重警告6人,上繳違紀金額75.12萬元,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09.82萬元。第三,認真開展商業賄賂治理工作,維護企業利益。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事關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樹立和諧礦區建設。集團公司按照上級安排,繼續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一年來集團公司紀委組織召開專題會議70場,填報《自查自糾登記表》2687份,從填表情況看,我公司沒有發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
2019年,我們雖然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一些距離。今后,我們要和焦作市人民檢察院一道,研究和探索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規律,進一步發揮教育、制度、監督作用,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長效機制,努力推動“檢企共建”預防職務犯罪活動再上一個新臺階。
2019年12月25日
如何預防職務犯罪?
煙草在線專稿 引:預防職務犯罪是扎實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是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客觀需要,是深化作風建設、促進干部隊伍廉潔從政的必然要求,是促進企業健康發展、保護干部、維護家庭的重要手段,也是確保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重要保證。因此,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具有十分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職務犯罪的現象 職務犯罪是一種特殊的、嚴重的腐敗現象,分析職務犯罪的現象,大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黨性原則方面,不能執行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行我素,自以為是”的個人主義做法;二是公仆意識方面,忘記公仆意識,忘記自己肩負的責任,違法用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三是行政決策方面,重大決策不集體討論,主觀誤斷,搞“一言堂”,受利益驅動,造成決策失誤,損害集體利益;四是任用干部方面,任用干部以權謀私,任人唯親,挫傷了有才干、能干事又干凈而得不到提拔重用干部的積極性;五是內部審批方面,利用職權,不講原則,做好人、談交易、收回扣;六是為民辦事方面,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現象,觸犯廉政“高壓線”;七是公款消費方面,請客送禮,公款旅游,辦公條件講排場,相互攀比,大手大腳,造成極壞影響;八是生活作風方面,忘記“潛心做事,低調做人”的準則,經常出入高檔場所,花天酒地,酒氣沖天,影響極壞,這些是產生職務犯罪的具體表現。 二、職務犯罪的原因 職務犯罪的原因既有內因,也有外因;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但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意識淡薄。多數走上職務犯罪的人都是對自己的工作崗位和手中的權力缺乏正確認識,平時不注重學法,法制意識淡薄,缺乏系統的政策法規教育,缺乏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識。 (二)個人心里失衡。現實生活中,少數人看到社會上一些無能力又沒文化靠投機取巧成為“爆發戶”,于是心里失衡,盲目攀比,利用手中的權利,明知違法違紀,卻鋌而走險,抱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理,從最初吃、喝、玩、樂,貪小便宜,逐步發展,最終導致犯罪。 (三)放松自身學習。某些領導干部之所以走上犯罪之路,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平時不注重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學而不進,警示教育視而不見,聽不進去。主觀上放松了思想改造,缺乏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思想道德防線不牢固,私欲膨脹,置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于不顧,鋌而走險,終于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越陷越深。 (四)心存僥幸心理。從現實看,走上犯罪道路的領導干部,其犯罪的原因之一是心存僥幸。回顧他們犯罪的全過程,可以看出,他們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犯罪的,也知道犯罪的后果會是怎樣。之所以明知故犯,就是僥幸心理作怪,他們自認為其行動詭密,殊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逃不脫法律的制裁。 (五)交友不夠慎重。少數人與社會人員交往不慎,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滿足對方的私欲,一旦不能滿足其欲望,他們不擇手段,大肆對其施加壓力,等待條件成熟時徹底攤牌,最終和他們達成骯臟的交易,致使少數干部一步步地越陷越深,最后走上了犯罪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時才悔不該當初,后悔莫及已晚。 (六)監督機制不力。在新舊體制轉軌的過程中,我們在管理上和工作流程上難免會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而這恰恰使不法分子鉆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空子,給他們留下了作案的時間和機會,從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預防職務犯罪的對策思考 針對職務犯罪的表現,深刻剖析其犯罪的原因,預防職務犯罪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須筑牢思想防線。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是基礎,管理是關鍵,監督是保證。大多數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從“擺手、推手、最后接手”的過程,第一道防線被跨過后,思想道德就越來越滑坡,行為就越來越腐敗。對此,必須注重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要強化對干部思想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讓他們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運用生動、直觀、現實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揭人生的弱點,經常組織干部到監獄、勞改場所、雙規地點等警示教育基地進行參觀、學習,通過現場參觀、“現身說法”感受腐敗的危害,觸動心靈深處,筑牢廉潔自律思想防線。二是要努力教育干部提高自我修養和辨別是非能力,增強自律意識。只有不斷凈化心靈,激濁揚清,才能自覺抵制不良風氣的侵蝕,才能夯實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根基。三是要把教育和監督結合起來,把自律與他律結合起來,形成拒腐防變的合力,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 (二)必須深化人事改革。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因素。為政之要,唯在用人。德才兼備是選好用好干部的重要標準,有德有才是正品,無德無才是毒品。所以用人是預防犯罪的前提:一是要用好的作風選人,堅持任人唯賢,不任人唯親,要建立嚴格的推薦、考察、失察責任追究制度,對提名推薦、選拔任用有嚴重問題的人,要嚴肅追責任究其責任;二是要選作風好的人,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原則和標準,注重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包括道德品質,選德才兼備、政治堅定、作風正派、艱苦實干、不事張揚、實績突出的人;三是要對那些缺乏政治責任感、工作漂浮、拉幫結派及無事生非的人進行嚴厲批評,重點教育,對問題嚴重的要堅決進行組織處理。通過嚴把干部任用選拔關,不斷提高黨的干部素質和任用提拔干部質量,凈化黨的干部隊伍,有效預防職務犯罪。 (三)必須深化監督制約。領導干部“自身霉變”是職務犯罪的內因,起決定作用,但缺乏有效的監督,則是一個很重要的外因,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犯罪。因此,必須抓住權力制約這條主線,加強監督制約。一是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班子的集體領導制度和議事原則,完善、規范權力的運用程序,以制度制約權力。涉及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都必須發揮領導班子內部相互監督作用,通過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實施“陽光工程”,杜絕“暗箱操作”,保證黨員和群眾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等權利的實現。二是要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結合起來,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制度,實行干部述職述廉制度。認真執行黨委和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負責人談話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警示談話和廉政承諾、廉政情況報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推進黨內監督工作的有序開展。三是要建立健全巡視制度,通過明察暗訪、專項舉報、個別訪談等監督方式,拓寬公開透明、便捷的信息渠道,及時發現和解決領導干部存在的不廉潔問題,真正做到“四個不”,即不做政治糊涂人,不做事業局外人,不做工作懶惰人,不做紀律自由人。 (四)必須圍繞重點監督。 領導干部都有一定權限,如果權力失去監督,往往容易產生腐敗。預防職務犯罪必須緊緊圍繞重點、熱點崗位和環節進行監督。 一是要圍繞領導干部這個重點強化監督。各級領導干部都是權傾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的各方“諸候”,也是預防犯罪工作的重點。將領導干部監督到位了,不僅能夠防止領導干部這個層面走向犯罪,保證正確行使權力,而且能夠增強所屬團隊領導的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為領導干部更好地服務基層作出榜樣和表率,從而形成一級帶動一級,一級監督一級,樹立黨風正、事業興、民風純、人心齊的良好局面。 二是要圍繞熱點崗位這一關鍵強化監督。所謂的“熱點崗位”,就是管人、管財、管物等資源權力集中的職位作為熱點崗位,這些崗位掌控著資源分配、調劑、轉移等權力,如果監督不到位,有的可能利用崗位“優勢”謀取私利,有的可能利用特定權力謀取私利,有的可能利用制度不嚴謀取私利,有的可能利用關系謀取私利等等。為此,必須深入查找熱點崗位風險源,通過自己找、群眾提、相互查、領導點、組織評等方法,列出“權力清單”,明確各崗位履職風險和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定期交流輪崗、權力之間相互制衡等監督制約機制,推進政務公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開監督。 三是要圍繞重點項目這一環節強化監督。所謂的重點項目,就是經常容易發生腐敗問題的工程投資、物資采購、宣傳促銷等重點項目。這些項目帶有專業性、時效性的特征,往往由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實施。由于招投標制度不完善,單一來源采購品種不同性,因而往往容易導致腐敗問題的發生。為此,要進一步加強教育監督管理,針對不同特點,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機制,切實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落到實處。 總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是一個事前防范的行為,重在源頭,人是腐敗的主體,是內因,只有做到思想上不想貪、不愿貪,源頭防范為先才能發揮作用,而體制機制和各項監督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則是確保做到人不能貪、不敢貪的外部保證,只有從思想、機制、體制、制度各個方面同時入手,讓人的內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才能得到健康良性發展,職務犯罪行為才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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