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出合伙企業后還有義務償還嗎
有時候幾個朋友一起合伙開了一個公司,要是公司出于虧損狀態就有可能遭遇合伙人想要退伙的情況,那么,合伙人退伙后還要不要承擔責任?接下來由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 合伙人退伙后是否還要承擔責任
(1)合伙人退伙時對未到期的合伙企業債務,應扣出相應份額,“對外”承擔無限責任,“對內”不應承擔責任。 合伙人在退伙結算時,對已確定金額但還未到期的債務該如何承擔,法律沒有具體的規定。對這種合伙債務,在結算時應扣出相應份額,即扣出退伙人所應承擔的份額,待債務到期后由合伙企業償還或者協議約定償還方式。在未約定的情況下,退伙人已被扣出相應的還款份額,其還款責任已盡。但如果因為合伙企業后來經營不善,導致合伙企業資不低債,該債務應如何承擔?雖然退伙人“對內”已盡還款義務,但“對外”仍應承擔補充無限連帶責任,退伙人在償還合伙企業債務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其償還的所有金額而非其承擔份額之外的金額,因為合伙人在退伙時對其應承擔的金額已經扣出。 (2)退伙人在退伙時因退伙前的相關業務產生的債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三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在這種情況下,退伙人無疑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補充無限連帶責任,同時對基于其退伙前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收益也應享有權利,但難點在于如何界定何為“退伙前的原因”。 應以第三人是否知道退伙人已經退伙和退伙人的退伙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要件相結合來判斷。如果第三人不知道退伙人退伙且退伙不符合相關法律要件,則應視為“退伙前的原因”;如果第三人不知道退伙人退伙但退伙人的退伙符合相關法律要件(如已辦理營業執照變更登記),則不能視為“退伙前的原因”。 (3)合伙人被除名退伙或擅自退伙,“對外”應承擔連帶責任,“對內”應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人被除名或擅自退伙時,可以參照《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對合伙企業債務應承擔補充無限連帶責任。同時由于合伙人未履行合伙義務或故意損害合伙企業的利益才導致被除名或擅自退伙,退伙人除承擔補充連帶無限責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或賠償債務。 (4)合伙人退伙無效或不符合相關法律要件,對外承擔連責任,對內不承擔責任。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后退伙,但卻因不符合相關法律要求等原因導致退伙無效,與合伙人入伙無效的道理一樣,退伙人“對外”應承擔補充無限連帶責任,對內不承擔責任。
合伙人想撤資,怎么清算?
飯店生意不好,有合伙人想退出,請問怎么清算財物?很多公司都是合伙創立的,畢竟一個人創立工資不僅需要很多資金還要花費很多精力。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一般合伙人撤資如何清算?合伙人撤資退伙的條件是怎樣的?合伙人除名的情況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一、一般合伙人撤資如何清算
合伙人撤資如何清算,首先應該根據雙方間的合伙協議來處理。
如果合伙協議中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則應該由雙方通過協商來處理。原則上可以將對方的出資退回,并參照雙方所約定的盈利分配比例來對合伙期間的盈利或虧損進行分割。
另外,合伙人撤資后,對合伙期間報形成的債務仍要承擔連帶責任。
二、合伙人撤資退伙的條件
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三、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一般合伙人撤資如何清算,首先應該根據雙方間的合伙協議來處理;如果合伙協議中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則應該由雙方通過協商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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