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有什么限制條件?
封閉限制《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出資,不購買轉讓出資的,視為同意轉讓。2、股權轉讓場所限制《公司法》第十三十九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權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第146條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方時,具有轉讓效力。三、發起人持股時間限制對股份公司名稱股份的轉讓,《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對發起人股權轉讓的限制使發起人和其他股東的權利不相等,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各種市場主體的行使權利不相稱。中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公司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持有的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股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股份轉讓的條件有哪些
股份轉讓的限制條件分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具體內容為以下: 一、關于有限公司 股權轉讓限制 條件: (一)公司應當依法成立。 有限責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必須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資格。 (二)出讓人依法取得股東資格。公司股東基于社員資格而享有的股權,包括各種具有財產性質的請求權和共同管理公司的權利。作為股東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才能獲得股東資格。 (三)取得股權程序合法。出讓人取得股權的程序應當合法,對可能因為 違反法定程序 而取得的股權負責比如出讓人是通過欺詐、脅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或者取得股權時侵犯了他人的優先權。 二、關于股份公司轉讓的限制條件: (一)發起人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二)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四) 股東轉讓其股份 ,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風險提示:有限責任 公司變更股東 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 公司的股東 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股權轉讓的生效條件是什么
股權轉讓的生效條件是:1、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對股權轉讓的規定;2、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3、轉讓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4、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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