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購的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收購流程如下: 一、收購意向的確定(簽署收購意向書)。 收購股權涉及一系列復雜的法律問題及財務問題,整個收購過程可能需要歷經較長的一段時間,包括雙方前期的接觸及基本意向的達成。在達成基本的收購意向后,雙方必然有一個準備階段,為后期收購工作的順利完成作好準備。這個準備過程必然涉及雙方相關費用的支出及雙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如果出現收購不成或者說假借收購實者獲取對方商業秘密的行為,必然給任一方帶來損失,同時為防止被收購方有可能與他人磋商收購事宜及最終拒絕收購的問題,必須有個鎖定期的約定,因此這個意向書必須對可能出現的問題作出足夠的防范。 二、收購方作出收購決議。 在收購基本意向達成后,雙方必須為收購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購方如果為公司,需要就股權收購召開股東大會并形成決議,如果收購的權限由公司董事會行使,那么應由董事會形式收購決議,決議是公司作為收購方開展收購行為的基礎文件。如果收購方為個人,由個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三、目標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其它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根據《 公司法 》規定,股東轉讓股權必須經過公司持表決權股東過半數同意,其它股東對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那么要順利完成收購,目標公司的股東必須就上述事項召開股東大會并形成決議,明確同意轉讓并放棄優先購買權。上述股東會決亦是收購和約的基礎文件。 四、對目標公司開展盡職調查,明確要收購對象的基本情況。 五、簽訂收購協議。 在前述工作的基礎上,雙方就收購問題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收購協議,收購協議的擬訂與簽署是收購工作中最為核心的環節。收購協議必然要對收購所涉及的所有問題作出統一安排,協議一旦簽署,在無須審批生效的情況,協議立即生效并對雙方產生拘束,同時協議亦是雙方權利義務及后續糾紛解決的最根本性文件。 六、后續變更手續辦理。 股權收購不同于一般的買賣,必然涉及 股東變更 、 法人變更 、修改 公司章程 等問題,對于上述變更及辦理登記手續,目標公司及其股東必須履行相應的協助義務;因此建議 股權轉讓 款的支付應拉長支付時間,預留部分 保證金 待上述程序辦理完畢時支付。 《 上市公司收購 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公司收購與兼并的類型
對于公司來說一般公司兼收和并購都是一件能夠在公司的長久的縱向發展和擴大的橫向發展商都有很大的幫助。但是也并不是說公司的兼并就是只有一種類型和一種模式。所以對于很多的人來說在公司的兼并收購上并不是那么清楚和明白。那么公司收購與兼并的類型有哪些呢?接下來就由我為大家來解答一下關于公司收購與兼并的類型及其相關問題。 一、公司收購與兼并的類型有哪些 (一)按照并購后雙方法人地位的變化情況劃分 按照并購后雙方法人地位的變化情況,可將上市公司并購劃分為收購控股、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 1、收購控股,是指并購后并購方存續,并購對象解散。 2、吸收合并,是指并購后并購雙方都不解散,并購方收購目標企業至控股地位。絕大多數此類并購都是通過股東間的股權轉讓來達到控股目標企業的目的。 3、新設合并,是指并購后并購雙方都解散,重新成立一個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這種并購在我國尚不多見。 (二)并購雙方行業相關性劃分 按照并購雙方所處行業相關性,企業并購可以分為橫向并購、縱向并購和混合并購。 1、橫向并購,是指生產同類產品或生產工藝相近的企業之間的并購,實質上是競爭對手之間的合并。 橫向并購的優點在于:可以迅速擴大生產規模,節約共同費用,便于提高通用設備的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圍內實現專業分工協作;便于統一技術標準,加強技術管理和進行技術改造;便于統一銷售產品和采購原材料等。 2、縱向并購,指與企業的供應商或客戶的合并,即優勢企業將同本企業生產緊密相關的生產、營銷企業并購過來,形成縱向生產一體化。縱向并購實質上是處于生產同一種產品、不同生產階段的企業間的并購,并購雙方往往是原材料供應者或產品購買者,對彼此的生產狀況比較熟悉,有利于并購后的整合。 縱向并購的優點在于:能夠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節約通用的設備費用等;可以加強生產過程各環節的配合,有利于協作化生產;可以加速生產流程,縮短生產周期,節約運輸、倉儲和能源消耗水平等。 3、混合并購,指既非競爭對手又非現實中或潛在的客戶或供應商的企業之間的并購,如一個企業為擴大競爭領域而對尚未滲透的地區與本企業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進行并購,或對生產和經營與本企業毫無關聯度的企業進行的并購。混合并購包括: (1)產品擴張性并購,即生產相關產品的企業間的并購; (2)市場擴張性并購,即一個企業為了擴大競爭地盤而對其他地區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進行的并購; (3)純粹的并購,即生產和經營彼此毫無關系的若干企業之間的并購。 (三)按照被購企業意愿劃分 按照并購是否取得被并購企業即目標企業同意,企業并購可以分為善意并購和敵意并購。 1、善意并購,是指收購方事先與目標企業協商、征得其同意并通過談判達成收購條件,雙方管理層通過協商來決定并購的具體安排,在此基礎上完成收購活動的一種并購。 2、敵意并購,是指收購方在收購目標企業時遭到目標企業抗拒但仍然強行收購,或者并購方事先沒有與目標企業進行協商,直接向目標企業的股東開出價格或者收購要約的一種并購行為。 (四)按照并購的形式劃分 按照并購的形式,企業并購可以分為間接收購、要約收購、二級市場收購、協議收購、股權拍賣收購等。 1、間接收購,是指通過收購目標企業大股東而獲得對其最終控制權。這種收購方式相對簡單。 2、要約收購,是指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以特定價格收購股東手中持有的目標企業全部或部分股份。 3、二級市場收購,是指并購企業直接在二級市場上購買目標企業的股票并實現控制目標企業的目的。 4、協議收購,是指并購企業直接向目標企業提出并購要求,雙方通過磋商商定并購的各種條件,達到并購目的。 5、股權拍賣收購,是指目標企業原股東所持股權因涉及債務訴訟等事項進入司法拍賣程序,收購方借機通過競拍取得目標企業控制權。 (五)按照并購支付的方式劃分 按照并購支付的方式,企業并購可以分為現金購買式并購、承債式并購和股份交換式并購。 1、現金購買式并購。是指并購方籌集足夠資金直接購買被并購企業的凈資產,或者通過支付現金購買被并購企業股票的方式達到獲取控制權目的的并購方式。 2、承債式并購。承債式并購一般是指在被并購企業資不抵債或者資產債務相當等情況下,收購方以承擔被并購方全部債務或者部分債務為條件,獲得被并購方控制權的并購方式。 3、股份置換式并購。股份置換式并購一般是指收購方以自己發行的股份換取被并購方股份,或者通過換取被并購企業凈資產達到獲取被并購方控制權目的的并購方式。二、公司收購與兼并的程序是什么 一般來說,企業并購都要經過前期準備階段、方案設計階段、談判簽約和接管整合四個階段。如下表: 1、前期準備階段企業根據發展戰略的要求制定并購策略,初步勾畫出擬并購的目標企業的輪廓,如所屬行業、資產規模、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市場占有率,等等,據此進行目標企業的市場搜尋,捕捉并購對象,并對可供選擇的目標企業進行初步的比較。 2、方案設計階段方案設計階段就是根據評價結果、限定條件(最高支付成本、支付方式等)及目標企業意圖,對各種資料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設計出數種并購方案,包括并購范圍(資產、債務、契約、客戶等)并購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資方式、稅務安排、會計處理等。 3、談判簽約階段通過分析、甄選、修改并購方案,最后確定具體可行的并購方案。并購方案確定后并以此為核心內容制成收購建議書或意向書,作為與對方談判的基礎;若并購方案設計將買賣雙方利益拉得很近,則雙方可能進入談判簽約階段;反之,若并購方案設計遠離對方要求,則會被拒絕,并購活動又重新回到起點。 4、接管與整合階段雙方簽約后,進行接管并在業務、人員、技術等方面對目標企業進行整合。并購后的整合是并購程序的最后環節,也是決定并購是否成功的重要環節。三、收購公司的該注意什么 在收購現成公司的時候可能您會覺得,收購過來公司有之前的經營中會不會有債權,債務,稅務,貸款等問題,其實這些擔優是沒有必要的,因為您只是受其股東的股權,并不受讓其在經營前的債權,債務,稅務,貸款等問題的,而且這些風險也是可以避免的,如,債權,債務,稅務這些是會在公司的賬面上顯示的,這方面是可以通過公證處公證股權時完全規避的,因為在公證書上我們可以明確寫明,轉讓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受讓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并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轉讓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本協議書生效后,受讓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轉讓前公司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轉讓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轉讓后公司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受讓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如因轉讓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受讓方有關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受讓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受讓方有權向轉讓方追償。轉讓之前的工商、稅務等問題及相關費用由轉讓方解決與承擔,并且沒有留下任何欠稅與罰款。 以上就是關于公司收購與兼并的類型有哪些及其相關問題,兼并(企業兼并)是指一個企業采取各種形式有償接收其他企業的產權,使被兼并方喪失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的經濟行為。希望這些資料和步驟足夠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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