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倒閉重組拍賣,我還可以去起訴么?
具體情況不同,對應不同的處理方法:
一、根據我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可以申請加入破產程序,向其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
三、已經破產清算后的債權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即已經破產清算后,股東不需要再承擔債務,所以不能起訴個人。
2、如果是股東以個人名義的債權,可以起訴個人。
3、如果是合伙企業,可以起訴個人。
公司破產了還能起訴嗎
法律分析:公司注銷后,該主體已經消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需要有明確的被告,已經注銷的公司不符合條件,無法起訴該公司。若該公司股東存在出資不足或者注銷后有公司財產剩余的,可以起訴該公司的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公司已經破產清算還能被起訴嗎
公司已經破產清算還能被起訴。因為清算組會清理公司財產,代表公司完成未了結的訴訟,制定并執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就不再有資產。此時才能注銷。未經依法清算的公司不得注銷。
一、破產清算的含義:
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以后,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政府主管部門、證券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
二、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后,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并匯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相關推薦:
簡易公司注銷流程(營業執照簡易注銷程序)
供電供水十大霸王條款(最終解釋權是霸王條款嗎)
個人融資的方式(個人融資十八種方法)
企業工商注冊的流程(企業注冊流程步驟)
公司名稱申請(申請企業名稱的步驟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