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宣布破產的程序1、破產申請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2、立案審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應依法通知所有債權人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債權的申報與登記;5、債權人會議組成債權人會議,并就整頓與和解協議討論;6、破產和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破產程序中止,公司繼續經營;7、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破產程序終結企業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公司宣布破產的流程:
(一)破產申請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
(二)立案審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應依法通知所有債權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債權的申報與登記;
(五)債權人會議組成債權人會議,并就整頓與和解協議討論;
(六)破產和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破產程序中止,公司繼續經營;
(七)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破產程序終結企業注銷登記。
法律分析:公司申請破產的大致流程如下:第一,債權人或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提交破產申請書;第二,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五日內將裁定送達申請者,公司正式進入破產程序;第三,成立破產清算組,對清算期間內的債權債務等進行管理;第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宣告破產,并注銷公司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轎銷請書和有關證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二野猜)申請目的;(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閉脊游載明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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