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如下:
1、投資主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法定的民事主體,具有法人資格;而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稱應該帶有“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而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則不能稱公司。
3、設立條件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并沒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而個人獨資企業對出資形式未作出任何強制性規定。
4、稅收征繳規定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按照稅法規定,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和個人獨資企業區別如下:世裂
1、概念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而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2、主體資格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具備法人資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3、投資主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主體既可以是一個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個法人,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主體只能是一個自然人;
4、責任承擔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外承擔有限責任,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則需以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5、收益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財產和股東財產需要進行界定和劃分,股東僅能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享有相應的收益,而個人獨資企業的企業財產和投資人的個人財產是無需界定和劃分的,投資人能夠享有個人獨資企業的所有收;
6、財務核算要求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且需要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而個人獨資企業則只需依亂首法設置會計賬簿來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嘩返數。
第五十九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1)出資人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自然人出資設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資設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資設立,還可以由國家出資設立。
(2)主體資格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公司作為公司的一種,是企業法人,在公司成立時取得法人資格。
(3)責任承擔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一人公司的投資人(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即負有限責任。
(4)設立的法律依據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一人公司則須依照《公司法》設立。
擴展資料:
獨資企業申請設立提交的文件
(一)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人身份證明;
(三)企業住所證明;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一人有限公司設立要求
1、最低注冊資本在2014年已經重新規定,無最低注冊資本限制;
2、公司設立人只能設立一家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在客觀上影響了投資人今后單人投資經營的進一步發展。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一人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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