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經營過的公司如何清算
沒有經營過的公司如何清算,在中國經濟發展下,許多人都會選擇自己開公司,但公司沒有好好經營也會導致公司破產等現象,公司清算方面都是有我國的相關法律有所規定的,讓我們看看沒有經營過的公司如何清算。
沒有經營過的公司如何清算1一、公司成立后未經營的是否要清算
公司成立后,超過6個月未經營的,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公司就要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七條 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條 【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二、清算申請可以撤回嗎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強制清算申請前,申請人請求撤回其申請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公司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自愿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強制清算申請后,清算組對股東進行剩余財產分配前,申請人以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繼續存續為由,請求撤回強制清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公司因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或者被人民法院判決強制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強制清算申請后,清算組對股東進行剩余財產分配前,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撤回強制清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不予準許。但申請人有證據證明相關行政決定被撤銷,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解散公司判決后當事人又達成公司存續和解協議的除外。
沒有經營過的公司如何清算2一、公司未經營能否強制清算
可以的。
以下幾類情形出現應當進行強制清算:
1、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的和在非破產清算過程中,當清算組發現公司資產不能清償全部債務時,非破產清算將轉為破產清算。股東會會議決定解散的;
2、股東會決議由法院強制清算的;
3、公司成立的目的達不到或喪失的;
4、公司股東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的;
5、公司注冊登記后6個月內不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止營業超過6個月的
6、主管機關命令公司解散的,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法人營業執照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七條 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二、公司強制清算的`程序
清算組清算程序可參照自愿清算的規定,第一是公告和通知債權人,催報債權;第二是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第三是收取債權,清償債務;第四是分配剩余財產;第五是清算完結。
公司清算的范圍,是對公司的出資、資產、債權、債務的審查。公司的出資不僅涉及公司存續時公司股東的權益分配,而且在公司終止時,其將直接影響公司股東對剩余財產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公司債務的根本保證。
因此,在公司清算的時候一定要核驗股東出資的真實性,并核驗公司資本的真實性。
核驗完公司的出資后,重點應當清查公司資產包括債權、債務,并分析債權債務的性質、清償和收回的合理性依據。
我們可以了解到按照規定對于公司未經營的情況下是可以進行強制清算的,公司進行強制清算的話必須要經過合法的手續,這個是很重要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沒有經營過的公司如何清算3沒有經營的公司怎么注銷
1、先去注冊地國稅辦理注銷,同時可辦理工商的注銷備案。
國稅辦理注銷:
第一趟:先去領一張注銷申請表格,同時聯系公司的稅務專管員,看他需要什么需要審的材料。
第二趟:稅務專員審核通過了你提供的材料,一般就是賬目、銀行對帳單、購買的發票、納稅記錄、申報記錄。立馬去大廳提交申請表,工作人員會給你一個電話,讓你過20個工作日聯系,這是國稅清結算部門的電話。
第三趟:一般20個工作日左右,打電話聯系國稅請結算部門,ok了就過去領四張表格,上面很多會計科目,要會計來填。填好,蓋章,到大廳去辦理,給你出具兩份注銷公函。至此國稅注銷辦完。
2、跑國稅的同時,可以跑工商的備案,尤其是有些地方有一站式辦公大廳的地方,跑一趟不容易,能多辦點事情就多辦點。
工商備案:
1.好準備工作:在工商局網站”內資企業登記相關表格下載“下載“公司登記表格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設立、變更登記及有關事項備案)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適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營業單位辦理登記、備案,公司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等業務)”按要求填好;準備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公司股東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一份(格式去百度一下即可)。
2.去工商登記部門辦理登記,一趟就可搞定。對方會出具一分備案公函,你拿著公函去任一市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發表一個注銷公告(格式去百度一下即可)。自公告刊登后45天后,再跑工商注銷。
二、公司注銷條件
公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注銷: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沒有經營過的公司如何清算4一、公司注銷時如何清算
(一)首先,對于股份制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需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二)接下來,申請人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辦理清算組備案。自清算開始之日起15日內向市工商局清盤管理處報送備案材料:
1、股東會關于公司解散的決議;
2、清算組成立文件;
3、清算組各成員的基本材料;
4、有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參加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三)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值得一提的是,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包括企業名稱、住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的期限、清算組的組成、通訊地址及其他應予通知和公告的內容。
(四)接下來,需要制作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而后,需要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接下來,制作清算分配方案。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報股東確認。
二、公司注銷與清算的關系
按照《公司法》第183條的相關規定,依法清算是一種法定義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必須履行,其目的在于解決公司出現解散事由懸而不決的狀態,同時清理公司的債權債務,以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所謂依法清算是指在出現解散事由時清算義務人要及時成立清算組,辦理清算事宜,包括通知債權人、進行公告、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公司財產仍有剩余的,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提示:這種清算并不是公司自身的內部清算,受眾并非僅是內部的股東或投資人。在清算結束后必須制作清算報告,經公司權力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方可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三、公司注銷清算的方案有哪些
企業注銷后的清算一般分為兩個層面:
(一)企業層面,就是從事實體生產經營的公司(清算的公司)應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清算
(二)股東層面,指企業投資者的投資行為而取得的所得進行企業(個人)所得稅清算。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組;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財產;
(四)接管公司債務;
(五)設立清算帳戶;
(六)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七)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
(八)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
(九)處理公司財產;
(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十二)確認并實施清算方案;
(十三)提交清算報告;
(十四)辦理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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