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當前世界經濟發展的機遇,中國企業在并購行為中需要謹慎,要全面分析機遇背后的風險,以防陷入“并購陷阱”。如何尋找戰略并購的對象,在談判的前期、中期如何甄別風險,合并后如何整合企業,都是邁向海外的中國企業需要特別關注的問題。
政治風險
如果兩國在經濟上是合作伙伴與互利共贏關系,東道國就會對中國企業到其境內投資持歡迎態度;如果兩國在經濟上是競爭甚至是敵對關系,東道國便有可能對中國企業的投資行為百般阻撓和刁難。為了保障本國經濟的發展以及國家安全,有些國家對于外資常常采取戒備的態度,如規定本國資源類企業不能被外國的國有企業收購,即使允許收購的,也要經過嚴格的審查和審批等。因此,進行海外并購,需要清楚地了解一些國家的敏感領域,比如能源、金融、先進技術,特別是軍民兩用的技術和基礎設施等。
法律風險
各國針對外商投資的法律、審查制度、監管制度差別很大。例如,每個國家都有反托拉斯法,雖然內容大同小異,但在審查程序上差別很大。若這方面處理不當,就會導致談判成本升高、交易時間拉長,最終可能導致并購談判失敗。海外并購還面臨國際法律法規的適應問題。包括東道國關于外商投資的法律規范以及國際商務行為需要遵守的法律規范。由于對當地法律的疏忽和陌生,許多中國企業在從事海外投資時都曾遭遇法律麻煩。因此,中國企業在海外并購過程中必須重視、了解和遵守東道國的法律法規。
財務風險
企業并購中的財務風險主要存在于并購定價、融資和并購支付等環節,一旦某項財務決策引起了企業財務狀況得惡化,將可能導致并購行為的終結或者失敗。信息不對稱的瓶頸和對資金鏈的隱憂都是控制財務風險需要考慮的問題。2008年的金融危機使美國很多公司的市值下滑,中國部分企業過于盲目地進行海外收購,但沒有考慮過被收購企業是否與自身長期的經營發展戰略相契合,并購成為一種沖動行為。為抵御財務風險,企業可在談判中設置特別條款,通過估值的方式將風險排除,以避免交割時交易成本增加;也可對投資架構進行稅務籌劃,以降低融資等行為涉及的實際稅負。
整合風險
收購方應在談判前期就考慮并購后的整合問題,如成本整合、人力資源整合和企業文化整合等。然而,很多企業沒有重視這個環節,最終導致并購失敗。一般來講,并購整合的過程中,會面臨企業管理文化的差異、市場定位的差異以及一些政治因素所導致的整合不暢等問題。對于打算進行海外并購的中國企業,一定要做好并購前的市場調查工作,熟悉國外的經濟、法律和政治環境,并需要與被并購企業進行充分的溝通,保證并購行為與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一致。(本文摘自《銀行家》)
(一)、理性對待海外并購,妥善處理非經濟風險因素由于非經濟風險因素眾多,在不同國家、不同行業所面臨的情況都不一樣,這就要求我國企業首先要認真研究,對可能受到的各種非經濟干擾因素作出系統評估。要對目標公司有較為全面的了解,盡量減少信息不對稱,選好項目后再進行海外并購。并購的范圍、時機應服從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一是尋找那些自己比較熟悉并且有能力去控制和經營的產業或公司;二是按照企業的現狀與發展目標制定一些反映企業發展前景的規劃,如制定目標公司的價格和成本范圍;三是考察目標公司是否真正具備資源優勢;四是評估并購后企業能否順利實現整合,產生管理、技術協同效應。在做好市場評估的同時,做好政治風險評估是海外并購的必要程序。只有熟悉東道國的政治制度、民族理念,掌握東道國有關外國并購的政策,才能從容應對。可以通過大型國際投資咨詢公司和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設在該國的分支機構了解投資國的政治、法律、社會狀況以及限制海外并購的政策和投資項目的資信等狀況,盡量避免參與政治阻力巨大、法律障礙多的并購項目。
(二)、增強管理層風險意識,健全財務風險預測與監控體系提高企業管理層的風險意識可以從源頭上防范企業并購的財務風險。為了確保并購的成功,并購企業必須對目標企業進行全方位的審查和分析,特別是從財務角度進行審查,確保目標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和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及可靠性。并購是一種投資行為,并購方應關注自身與目標企業是否擁有互補優勢。要在審慎調查的基礎上,根據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規劃和并購財務目標,制定包括并購價格范圍、并購成本和風險、財務狀況、資本結構、并購預期財務效應等在內的并購財務標準,從而準確選擇并購方式。另外,在企業內部建立健全企業自身的財務風險控制體系,加強企業對并購風險的預測預警也是建立風險防御體系中重要的一環。完成收購后,財務風險集中地體現并購支付方式與融資方式的選擇兩個重要環節。企業實施并購支付對價時,應遵循資金成本最小化和風險最低化的原則,選擇合理的對價方式。并購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獲得流動性的能力,股價的不確定性以及股權結構的變動等情況,對并購支付方式進行結構設計,以滿足收購雙方的需要,降低企業的并購成本和風險。
(三)、了解目標企業情況,加強經營管理為了防范經營風險,首先就要充分了解情況,在并購時選擇可融性強、善于合作的目標企業。在并購后,要對并購企業和目標企業的經營戰略進行調整,使其目標一致,有利于實現并購后的協同效應和規模經濟。在并購的同時要建立風險管理體系,避免盲目擴張帶來的經營不善。最后,要努力爭取將本土企業的低成本經營模式與被并購的海外企業的創新意識和技術領先優勢結合起來,合理安排不同企業之間股權與資產的重新配置,適當調整管理模式和銷售策略,加強公司的有正確處理它們的相互關系,并購整合才能達到最佳協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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