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應當由公司資產償還債務。在現實社會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關于公司破產后法人償還債務的相關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根據法律規定,企業法人申請破產時,其獨立的法人資產是有權個人享有。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屬于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該由公司的出資承擔,所以破產后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當我們進一家公司的時候,我們要時刻警惕公司破產的危險,只有良好的經營才能夠,實現持續的利潤,但是如果走投無路公司破產,我們應該怎么辦呢?接下來一起學習一下,公司破產債務怎么清算,希望對你的問題有所幫助。
一、公司破產債務怎么清算1、了結公司債權、債務(一)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公司清算組為了清算的目的,有權處理公司尚未了結的業務。(二)收取公司債權。清算組應...
破產清算是對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而在進行企業破產清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流程進行清算,在本文中,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企業破產清算的流程。 破產財產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分和分配?! ?/p>
一、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 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飘a財產范圍: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業的所有財產;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止前所取得的財產;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其變現的價額超過其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的那部分財產?! ∑飘a企業財產自然狀況的核實。該部分工作主要是對企業的各項財產一一核實與確認,一般對企業的有形資產進行,包括核實與確認財產名稱、形成時間、原值、坐落、型號、新舊程度、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等?! ?/p>
二、破產財產的評估 這是為破產財產的處理作準備,提供參考價格和底價。一般由專業的評估師進行?! ?/p>
三、破產企業財產的處理 一般指清算組對破產財產中非貨幣財產變現為貨幣財產的過程,是整個財產清算的最后一項工作。一般由清算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循先估價再公開最后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的程序,在債權調查完結后,以不公開變賣或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 「鶕镀飘a法》的規定,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對其的處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1、法院對破產企業的擔保財產進行單獨登記;
公司注銷后原來的債務怎么處理 ,歡迎關注,點贊,下次精彩內容推薦,業務辦理請私信或電話,一、經營中的公司的債務怎么辦 經營中的公司所欠債務以公司資產償還,股東沒有清償公司債務的義務。 二、公司注銷后的債務怎么辦 公司注銷后公司債務的償還有幾種情況,每種情況下償還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 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公司和股東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注銷后原來的債務怎么處理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 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里的連帶清償責任就是指公司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也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余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 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指股東和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1)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并持續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5.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 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6.股東利用公司的獨立地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股東應該承擔連帶責任(即股東和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