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閉股東的錢要退還嗎
法律分析:不退。公司破產后以其資產清償債務,公司的資產往往不能清償所有債務的,所以股東的出資是不能返還的。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企業破產后債務就不用償還了嗎
相信大家都聽說過欠債還錢這句話,但卻不清楚企業破產后需不需要還款。那么,企業破產后債務就不用償還了嗎? 一、企業破產后債務就不用償還了嗎 公司在宣布破產之后,還是需要將債務進行抵還的。公司宣布破產后,債務會按照公司剩余財產里面按照債務優先順序承擔還款責任,破產后應當先償還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等等。并且在清算公司財產期間,需要先支付上述說的一些相應的款項,才能分配給股東。 如果自然人開的是有限責任公司,那么自然人就需要承擔的是有限責任,但是法律有一項制度是法人的人格否認,就是特定情況下否認公司的獨立地位,公司股東的財產也要承擔連帶責任,簡單點來說就是公司的股東需要一同賠償該公司所欠下的債務。
二、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有哪些 新《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才可申請企業破產: 1、公司不能清償債務 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償的要件為: (1)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認定債務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一般根據債務人的財產、信用、勞務等因素綜合構成的。支付貨幣或財產為通常的債務清償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借新債還舊債,或者協議延期償還債務;以能力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以提供債權人接受的勞務、技能服務等折抵貨幣清償債務。當債務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償債務時,即構成喪失清償能力。缺乏清償能力的認定應以客觀狀態作為標準,即缺乏清償能力并非債務人主觀上不愿或出于惡意而拒絕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觀情況。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已到償還期限,提出清償要求的、無爭議或者已有確定名義的債務。 2、公司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所謂資不抵債,是指債務人的負債超過實有資產。其著眼點是資產債務的比例關系,考察債務人的償還能力僅以實有資產為限,不考慮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償還因素,計算數額時,不考慮是否到期均納入總額之內。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通常都已資不抵債,但在債務人帳面資產尚超過負債時,也可能因經營管理不善,資金結構不合理,發生對到期債務缺乏現實支付能力而無法支付的情況,這種情況也屬于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一種。但是,在債務人資不抵債時,如能以借貸等信用方式還債,并不必然會喪失對到期債務的償還能力。因此,資不抵債與不能清償并不相同,新破產法將其并列作為破產原因的構成要件。形象地說,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現金流標準,資不抵債為資產負債表標準。這兩個標準同時滿足,才能對該企業申請破產或宣告破產。 三、應怎樣寫破產申請書 破產申請書的內容: 破產申請書是企業申請破產的一份綜合性材料,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同時提交破產申請書中所列事實的證明材料。破產申請書的內容包括: 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債務人提出申請,應當清晰寫明申請人身份的相關信息,所提交的證據材料有:企業主體證明、企業法定代表和主要負責人名單及其身份證號、營業執照副本等。債權人提出申請,除了明確申請人的相關身份信息之外,還應當列明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申請目的。申請目的是指申請人提出申請所適用的程序。申請目的可以是破產和解、破產重整或者破產清算。債務人提出申請時,可以選擇上述三個程序之一;而債權人提出申請時,不能提出破產和解的申請。 申請的事實和理由。申請事實和理由包括客觀事實和法律根據,以表明債務人已達到破產界限。債務人提出申請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以證明其是否達到新《破產法》第2條規定的破產受理的實質性條件。債權人提出申請時,申請的事實和理由應當是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事實及其理由,不能清償到期的債務應當是不能清償債權人自己的債務,因此,需要提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發生債權的事實和證據,債權性質、數額、有無擔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等。 另外還有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公司破產申請書 申請人:某市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XXXXX路185號。 法定代表人:XXX,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律師。 請求事項:申請某市XXXX有限公司破產。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系一家民營有限責任公司,1993年9月在某市工商局登記注冊,注冊資本為50萬元人民幣,主要經營范圍是服裝、針織內衣的加工。 申請人因經營不善,到目前為止,已嚴重資不抵債。截至2004年3月31日,申請人帳面資產總額為3,980,279.81元,負債總額為8,619,961.43元。在公司的應付帳款或借款中,絕大部分為到期債務,包括中國銀行某分行的貸款145萬元,公司已連續很長時間無法償還。 以上情況有申請人公司財務審計報告、債務清冊、債權清冊、資產清冊可以證明。根據《民事訴訟法》199之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破產申請,請求依法裁定申請人破產還債。 此致 某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蓋章): 20**年**月**日
公司負債股東要承擔嗎
公司的股東在法律上負有有限責任,一般情況下僅需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公司負債,股東不需要承擔全部或超過其出資數量的債務。
根據中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需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即對公司債務僅負有限度的清償責任,其責任范圍不超過其對公司出資的金額(或者股份)。
但是,如果股東存在下列情況之一,其可能需要承擔相關的債務:
1. 經營不善:如果公司負債的原因是公司管理層存在的經營問題,而股東沒有盡到監督責任,導致公司債務無法償還,股東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個人擔保:如果股東個人曾經為公司債務進行過擔保,例如為公司申請貸款時需要支付擔保費和抵押品,而該公司未能還款,則股東需要承擔個人擔保責任。
3. 破產清算:如果公司破產清算后,其債務無法清償,法院可以依法決定由股東承擔該公司的未清債務,但要注意,在破產清算之前,公司的債務清償應該優先通過公司本身的資產清償,股東才是其次的責任承擔。
除此之外,如果股東有涉及轉移公司資產、瞞報公司財務或干擾公司經營等行為,導致公司不能清償債務,股東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公司債務主要由公司本身來承擔,股東的責任僅限于其對公司的出資金額(或股份)。但在股東個人擔保、經營不善、破產清算和其他違法行為等情況下,股東可能會承擔其他相關的法律責任。
公司破產后股東還要還債嗎?
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社團注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只要股東切實履行了自己的出資義務,即不用償還破產程序完成后的債務。但是,如果股東為公司的債務提供了擔保,則應當承擔擔保責任。破產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但也不排除股東也要償還公司債務的情況。根據上文內容我們知道,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是公司股東,也對公司債務有償還責任。作為債權人,如果您發現債務公司的某些股東符合承擔公司債務的條件,那么您可以向該股東追償,以依法維護您的合法債權。如果您不知道具體該怎么做,建議您向債權債務專家律師咨詢,以避免遭受無謂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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