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包括法定代表人變更),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將由變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擔。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欠貨款法人變更了怎么辦
公司欠貨款法人變更了怎么辦,現在一些老賴公司在欠下了高額債務后,就會百般推諉,債權人去找新法人代表時,他由說自己沒有責任!那么問題就來了,當公司欠貨款法人變更了怎么辦?
公司欠貨款法人變更了怎么辦1一,法人變更,并不影響之前公司欠下的債務。
按照相關法律來說,公司法人變更并不影響之前的債權和債務,該債務依舊由公司承擔。為什么新任法人百般推諉,是他對法人這個“法律概念”存在著盲區。法人是代表公司的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公司具有獨立的人格,不管新法人還是舊法人,只要之前公司欠有外債或者貸款,就會一直延續下去,不會隨著法人的變更,債務就不存在了。
所以,債權人直接找現任法人就行了,要其履行公司之前的債務。除非舊法人在債務合同上簽了“連帶擔?!钡呢熑温暶魍?,才找舊法人。
二,債的保全制度,應對法人變更的逃債套路。
如果對新任的法人說明了公司該繼續承擔的債務責任后,對方依舊無動于衷。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債的保全,債的保全制度就是:當老賴企業有試圖轉移財產和變更法人來逃債的嫌疑,為了預防債權的損害,債權人可以替代老賴企業的位置向第三人行駛“債務人”的權利;或者撤銷老賴公司與第三人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制度。
代位履行權利如:老賴公司和別家公司有合作關系,別家公司欠了老賴公司10萬元貨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別家公司直接還你10萬元。
撤銷權如:老賴公司想搞財產轉移,想把公司50萬的設備10萬元低價賣出去,你可以行使撤銷權撤掉這種惡劣的.行為。
三,對付老賴公司,可以請專業的收債公司。
通常老賴公司變更法人代表之后,下一步就是肆意地轉移財產,低價甩賣設備,其實買這些設備的還是自己雇來的托兒,最終還是把財產隱匿到自己的口袋中。
法院不可能24小時監管老賴公司流出的財產,而老賴公司底下有眾多幫忙轉移財產的“信徒”,所以勢單力薄的債權人更應該找專業的收債公司。收債公司有專業的偵查人員幫你查看老賴公司的財產流向,哪怕你以后申請強制執行,也有證據可以依照。
公司欠貨款法人變更了怎么辦2法律分析:
1、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包括變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該由變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擔,不需要另行說明。如果確實需要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的,也只要說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單位承擔其債權債務。
2、若公司名義貸款,更換法人不影響還款,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債務不是法人來承擔的,是公司來承擔,法人只是處理債務問題。如果法人不是股東,那法人沒有直接的利益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七條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欠貨款法人變更了怎么辦3一、作為債權人,面對債務公司換法人的事實,你應該怎么辦?
不慌不忙。作為債權人,肯定期望自己的債權能得到強有力的保障,假如欠你債務的公司的法人更換了,你是不是會覺得很慌張呢?害怕因為換了法人公司就不認賬了,自己的債權也就損失了。
事實肯定沒有這么簡單,你也大可不必擔心,哪有那么惱火,因為法律的規定并不是隨著法人的更換,公司所欠的債務就消亡了的這個道理。因為債權并沒有消亡,那也就沒有理由去擔心了吧。不慌不忙的該干什么就干什么,別著急上火。
忽略不管。欠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換了,你作為債權人完全不用管,也不要太過于著急,因為你的債權不會消亡,公司欠你的債也抹不掉,該干什么就干什么,別太著急了。
繼續要債。你作為債權人,在債務公司更換法人后,你還是可以行使你的債權人權利,拿著相應的債權憑證,及時向債務公司主張權利即可,這是你的權利,任何人也不能剝奪。
二、公司更換法人,以前所欠的債務會消亡嗎?
不會消亡。假如你是債權人,我相信你最關心的問題應該就是這個了,法人變了,是不是債權就隨之消亡了,不是有新官不理舊賬這種說法嘛,但事實上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公司所欠的債務并不會隨著法人的更換而消亡。
債務繼續存在。相反,公司法人更換了,只是代表公司更換了法定的代表主體,代表主體變了,并不會導致公司的根本發生變化,也就是公司所欠的債務,只要公司還在,沒有被注銷,那債務就還在,和變更法人無關。
債務的支付主體是公司。因為欠債的主體是公司本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只是作為公司的代言人,也僅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只有是一人公司或者是獨資公司才有可能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公司的股東要按照自己所占的公司股份份額承擔有限責任。
三、作為債務人,在公司法人變更后應該如何處理所欠的債務。
及時聯系債權人。公司的法人變更了,債權債務關系并不會隨之變更,公司作為企業主體,在法人變更后應該積極聯系債權人,告知企業的現狀,也給債權人表明具體的態度,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會因為法人的變更而賴賬,給債權人吃一顆定心丸。
及時清償所有債務。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作為市場主體,欠債了就要想辦法盡快還掉所有的債務,債務壓在身上,企業的經營也會受到影響,積極想辦法把賴賬死賬還掉,早日讓公司走向發展的正軌,才是最穩妥和最明智的做法。
法定代表人變更了之后,公司原來的債務怎么辦?,歡迎關注,點贊,業務辦理請私信, 這里有兩點需要明白: 首先,公司是不是只是變更了法定代表人,還是整個的轉讓了? 其次,在變更前和變更之后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公司股東? 在這里多有米還需要跟大家解釋一個概念上歧義,就是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其實是兩個概念,法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公司(即法人)行使職權的自然人,通俗來講就是管事兒的 法定代表人可以有不同的人來擔任,可以是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或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經理)來擔任。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老板,或者不是股東,可以由股東會聘任的經理擔任,所有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東外的人擔任,只需要股東會或董事會認可就行 那么,法定代表人需要為公司的債務負責嗎?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的債務,和個人無關;但是如果該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職權的過程中因違法違規或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損失,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些人可能會有疑問,為什么新聞里看到的公司出事了,基本上法定代表人也要連帶責任?這個主要是國內很多公司法定達標人就是大股東擔任,實際上就是老板,公司實際控制人 但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實際上的控制人的話,通俗點就是個“背鍋俠”,因為在處理公司業務的過程中,很多都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簽字才行的,所以如果因為這些文件,導致違法違規行為,那么,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但是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了,或者公司轉讓了。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包括法定代表人變更),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將由變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擔 同時,《合同法》第76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這里就需要明確一點:法定代表人知識代替公司處理債務問題,真正需要承擔公司債務債券的還是公司,因為公司的錢是股東出的,所以多有米在開始的時候才強調“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東”這個問題 如果公司是轉讓過來的,那在轉讓之前需要確定該公司有沒有將債權債務處理清楚,是否欠稅,銀行有沒有貸款,有貸款的話是否還完等等 一般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都會約定:原債務由原股東承擔。如果股東有瞞報債務的情況,那么,可以追求其責任,但是很可能是新股東要先承擔,然后再向原股東追償 最后多有米在這里提醒大家,對于轉讓的公司一個要了解清楚,要轉讓一個干凈的沒有債務、貸款的公司,不然稀里糊涂的背上債務就不妙了。而且也不要不明白情況的時候幫別人持股或故名當法定代表人,不然怎么吃虧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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