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法律分析:
第一、信息不對稱引發的法律風險,指交易雙方在并購前隱瞞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購完成后給對方或目標公司造成不利后果。
第二、違反法律規定的法律風險,這突出的表現在信息披露、強制收購、程序合法、一致行動等方面導致收購失敗。
第三,公司并購可能產生的糾紛主要有:產權不明、主體不具備資格導致的糾紛政干預糾紛用并購進行欺詐的糾紛工安置糾紛等。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第七條 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被收購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
被收購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有損害被收購公司及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上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轉讓被收購公司控制權之前,應當主動消除損害能消除損害的,應當就其出讓相關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損害做出安排,對不足以消除損害的部分應當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約擔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購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
公司分立合并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公司分立合并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分立合并成功必然要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1.公司主體的變化,涉及公司的解散、變更和新設。
2.股東身份及持股額的變化。
3.債權債務的變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簡述公司合并的特征及法律后果。
【答案】:公司合并具有以下幾方面特征:(1)除吸收合并中吸收公司存續外,其他參與合并的公司和法人資格均歸于消失:(2)因合并而消失了的公司的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債權債務),均為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概括承受;(3)消失公司的股份全部轉換為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的股份、債券或現金。在消失公司的股份轉換為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的股份的情況下,消失公司的股東當然成為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的股東;但當消失公司的股份轉換為公司的債券或現金時,消失公司的股東即成為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的債權人而喪失股東資格。
公司合并的法律效果是:(1)公司的消滅、變更和新設。在新設合并時,參與合并的公司均消滅,在此基礎上產生一個新的公司。新設公司應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召開創立會,并辦理設立登記。在吸收合并時,只有一個公司繼續存在,其余公司消滅,但存續公司的資本、股東等發生了變化,存續公司應修改公司章程,并辦理變更登記。(2)權利、義務的概括移轉。因合并而?肖滅的公司,其權利、義務一并移轉給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新沒的公司承受。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的公司承受的權利、義務不僅包括實體上的權利、義務,而且還包括程序法上的權利、義務。(3)股東資格的當然承繼。合并前公司的股東繼續成為合并后存續公司或新設公司的股東。原來股東的股份按照合并協議的規定轉換為合并后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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