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后會進行破產清算,以清算后的公司財產清償債務。債權人要積極主張自己的債權,企業則根據債權人的主張清償債權。對不足清償的債權,已經申請執行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與分配,根據法律的規定獲得優先受償的權利。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屬于法人組織,公司的民事責任應該由公司的出資承擔,所以破產后債務由公司資產償還。另外,如果公司債務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就要看注冊的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無限責任公司。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則破產財產清償完后,即使某些債務人沒有得到清償,破產清算也宣告結束。如果是無限責任公司,則破產后的債務清償涉及個人財產,直到債務償還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分析如下:
1、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的時候,應當走法律規定的程序:先走清算程序,債權債務清楚完畢后,才能申請破產;
2、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注冊資本為限對所有債權人承擔債務;比如您公司注冊資本為150萬,而欠外面300萬,那么也應當以150萬為限,以1比2的比例,履行對外債務;
3、股東應當履行交足注冊資本的義務,以最終注冊資本為限,不足部分,按照之前認繳或分紅比例承擔履行債務的義務;
4、根據相對性原則,既然注冊的時候,沒有您的名字,那么公司破產的事情,跟你無關;但是最大可以根據情況,依照您與他簽訂的合同,要求您履行相應的責任;
5、您借公司的20萬,如果是以自己的名義向公司借的,那么應當還給公司;若向最大股東借的,應當還給最大股東即可;
擴展資料
破產程序
一、提出整頓申請
人民法院受理了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申請三個月內,被申請的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被申請的破產企業進行整頓,法律規定,整頓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二、提出和解協議草案
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在人民法院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之前,提出和解協議草案,和解協議草案的主要內容應有清償債務的期限、數額及要求減免的數額請求。
三、和解協議的討論
在全體債權人召開的會議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十二條的規定對和解協議進行討論、表決,一旦通過,經人民法院認可,人民法院即發布整頓公告,中止破產程序。
四、制定整頓方案
企業主管部門見到整頓公告后,應協助企業擬定整頓方案,并交企業職工大會討論,原企業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主持整頓工作。
五、企業整頓情況的監督
擬破產的企業進入整頓階段,其整頓的情況由企業職工大會和債權人進行監督,負責整頓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向職工大會和債權人會議報告整頓情況。
對企業整頓的過程,職工大會和債權會議應作全程監督,監督企業是否認真執行和解協議,有無隱匿、私分、無償轉移財產或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物、放棄債權等不法行為,如發現有不法行為,應立即向人民法院報告,終止整頓,恢復破產程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司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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