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根據法律規定得知,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子公司的債務在法律上來說,母公司是沒有義務去承擔償還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從法律上來說,子公司是獨立公司法人單位,獨立承受民事職責,母公司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在法律上來說,如果母公司出現出資不到位或者母子公司約定對子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下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對 債務 并無 連帶責任 。母公司的債務應由母公司用自己的資產予以清償。 子公司 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雖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獨立企業。它有自己的名稱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其財產與母公司的財產彼此獨立,對各自的債務各自負責,互不連帶。
法律客觀:《 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 債務承擔 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 公司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 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 營業執照 。 分公司 不具有法人資格,其 民事責任 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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