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如何變更為顯名股東
隱名股東如何變更為顯名股東一、正面回答
將隱名股東變更為顯名股東的步驟具體如下:
1、公司召開股東會(股東大會),通過決議,允許當前顯名股東將股權轉讓給隱名股東。同時,其他股東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
2、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3、隱名股東到當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印花稅在地稅部門,所得稅個人在地稅部門,單位在國稅部門)。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三、隱名股東也叫實際投資人,是指依據書面或口頭協議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權者。與隱名股東對應者,通常被稱為顯名股東。因明股東的法律責任有哪些?華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其他股東及公司之間
當事人對股東資格有明確的協議約定,公司內部股東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一事實,隱名股東在事實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資產收益,已實際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應確認其股東資格,保護其應有的股東權益,對內承擔法定股東責對內承擔法定股東責任。若雙方未約定實際出資人為股東或者承擔投資風險,且實際出資人也未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未實際享受股東權利的,顯名股東實際行使和操縱因隱名股東出資帶來的股東受益,公司其他股東對隱名股東的股東受益存在事實不知情。這時,雙方之間關系名為隱名股東實為投資借款,不應認定為隱名投資關系,可按債權債務關系處理。
隱名股東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法律主觀:
1、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隱名股東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名義股東違法處分股權,隱名股東可向法院起訴其行為無效并且讓名義股東賠償;
3、債權人起訴名義股東,名義股東不能以非實際出資人為理由抗辯。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二十六條
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于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零六條
的規定處理。
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隱名股東轉讓股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法律分析:1、作為轉讓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如果沒有取得隱名股東的授權,不能將工商登記上記載的股權作為擬轉讓股權予以出賣。
2、作為受讓方,在受讓方不是目標公司股東時,可以不考慮轉讓方背后是否有隱名股東存在,直接與作為顯名股東的轉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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