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隱名股東的規定有哪些
按照規定,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 公司變更 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 公司章程 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換句話說,其他股東明知隱名股東存在的,也就是默認同意隱名股東持有股權,故應該認定隱名股東持有股權。 《 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相關推薦:
企業所得稅稅率知識(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
年終獎金如何扣稅(年終獎扣稅標準是多少)
騙取外匯罪(騙購外匯罪可判處多久徒刑)
派遣公司應當注意什么(設立勞務派遣公司 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破產費用的清償知識(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