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公司股東只能轉讓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轉讓給其他合伙人,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轉讓的,可以轉讓給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可以撤股的,只能將股權轉讓給他人。如果是有限公司,可以在股東之間協議轉讓,也可向第三方轉讓,但同等條件下,股東有優先權。2、一般來說,股份有限公司是不能撤股的,但可以在內部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權,也可經股東會同意轉讓給其他人。股東入股后,很難撤資,只有通過轉讓股份的形式退出。轉讓股份的程序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法律分析:公司股東撤股的流程:首先請求公司收購其擁有的股權。當公司的股東要退出時,應該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擁有的股權。如果股東不能與公司達成一致,那么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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