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變更需要所有股東簽字嗎
不需要。股權變更的股東會決議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東的簽字同意,當然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進行股權變更的過程中,只需要股東和受讓方簽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其他股東參與到其中,但是這個股權變更必須要根據公司的章程來進行。
不需要。 股權變更協議原則上只需要變更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可。股權變更的股東會決議需要二分之一以上股東的簽字同意,當然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股東會決議也是辦理工商登記需要的必備材料之一。 同時,開股東會一般都會有股東缺席,要求所有股東全部到場簽字是比較困難的,如果強制要求每次股東會股東都必須全部到場,可能難以組織召開股東會,這樣不利于公司決策的形成、發布與實施。 綜上,在進行股權變更的過程中,只需要股東和受讓方簽字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其他股東參與到其中,但是這個股權變更必須要根據公司的章程來進行。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份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簽名嗎
股份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簽名嗎一、股份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不需要經過其他股東同意,股權轉讓發生在該公司股東之間,
此時股權的轉讓不需要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股東可以自由決定轉讓給哪個股東,以及轉讓多少股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三)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四)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五)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六)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二、合伙人股份轉讓需要全體合伙人同意嗎
1、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股權轉讓必須所有股東同意嗎
不必須。股權轉讓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的,需要征求其他股東的意見,股東之間轉讓的不需要,不是必須全體股東同意。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轉讓一定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法律主觀:
在進行股權轉讓發時候,是有很多的條件的,只有符合相關的條件的轉讓才是有效的,否則,股權轉讓是無效的。股權轉讓需要其他股東同意嗎首先,股權轉讓的另一種情形是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對此公司法第72條第2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痹撘幎ㄖ饕菫榱吮Wo股東的利益。有限責任公司存在的基礎是股東之間互相信賴的關系,如果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了股權,那么其他股東就要考慮該受讓人是否值得信賴,因此法律賦予其他股東否決權。其次,公司法第72條第3款也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也就是說,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經其他股東同意,并且其他股東如果提出同等的條件收購該股權,那么,其他股東可以優先購買。當然,股東以外的人提出的條件如果優于其他股東,那么是不存在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的。所以說股東欲將股權轉讓給某個股東,應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如果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表示也愿意受讓的,則應按照愿意受讓股東的持有公司股權的比例分別轉讓給愿意受讓的股東。這樣規定可以防止因股權結構發生變化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根本性變化、原先股東設定的表決機制變化。最后,需要提出的是,為了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公司法也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公司股份轉讓是否需要其他股東同意這分為兩種情況,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不一樣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內,股份轉讓是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的,自己可以做主。但是,在有限責任公司中,最起碼要經過過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轉讓股權。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關推薦:
最高額保證法律依據(民法典后保證最高額擔保的規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資本(中外合資企業注冊資本金要求)
車輛抵押貸款(汽車抵押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國有企業設立的資料(國有企業注冊條件)
怎么注冊公司流程(公司注冊流程及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