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必須先解散公司再清算嗎,不依法進行清算要承擔怎樣的責任?(公司先解散還是先清算)

首頁 > 公司事務2023-11-10 17:22:51

公司清算法律規定有哪些

您好!
所謂公司清算,指公司被依法宣布解散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結公司事務,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并分配財產,使公司歸于消滅的一系列法律行為和制度的總稱。除公司合并、分立兩種情形外,公司解散后都應當依法進行清算,不經清算,公司不得注銷登記,因此,清算是公司解散到公司終止前的一個必經程序。
根據不同的標準,公司清算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根據是否在破產情況下進行,公司清算可以分為破產清算和非破產清算;根據清算是依公司自行確定的程序還是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可以將清算分為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法定清算依據是否受到法院或者行政機關的干預又可以分為普通清算和特別清算。由于在我國破產清算有專門的法律來規范其程序和當事人的實體權利。
破產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在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下,債務人或債權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同時,指定破產企業管理人。
非破產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至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四)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這時,公司清算就由非破產清算程序轉入破產清算程序。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公司注銷后股東還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公司注銷后,股東對原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有限公司的獨立法人主體就像一層面紗將公司與股東的責任分開,即使公司財產不夠償還公司的債務,公司股東也不受公司債權人的追索。公司經合法注銷程序以后,喪失法人主體資格,公司和股東對公司以前的債務均無需承擔責任。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公司注銷后不會追究股東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對外承擔責任,因此公司注銷后股東不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但是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如果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本人,則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解散后,股東應當對公司進行清算,并辦理注銷登記即可。
公司注銷詳細流程具體如下:
1、清算,公司到登記機關辦理公司注銷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進行公司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了結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分配剩余財產等;
2、注銷登記申請,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進入公司注銷申請程序;
3、清算后、注銷前公司需要出具和準備以下報告,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三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一百八十七條 公司解散后,股東應當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完畢并辦理注銷登記后,公司歸于消滅。由于經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財產,由股東依法進行分配后歸股東所有。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解散公司要清算可強制執行嗎

法律主觀:

清算可以強制執行。被解散公司未依法成立清算組,可對被執行人采取罰款、拘留等妨害執行的措施;被執行人仍不成立清算組,可以委托注冊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相關推薦:

招標違規操作中標無效嗎(招投標違法行為中標無效的情形)

原始股份轉讓詳解(原始股權轉讓需要辦什么手續)

最高額保證法律依據(民法典后保證最高額擔保的規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資本(中外合資企業注冊資本金要求)

車輛抵押貸款(汽車抵押貸款需要什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