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特點有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特點有什么
法律分析:
(一)公司已取得法人資格。(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僅存于具體的法律關系中,它不同于法人否認說。(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對個人股東與法人股東適用有所區別。(四)在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時,直接承擔責任的股東應具備公司支配力。(五)只能由公司債權人提出訴請,公司本身或公司股東不得主張,亦不能由法院依職權采用。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情形主要包括下列幾種: (1)公司資本顯著不足 這里所說的資本顯著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時股東實際投入公司的資本額與公司經營所隱含的風險相比明顯不足,其判斷的依據是經營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體規定。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義務 公司被用來回避合同義務的情形主要包括:①為逃避契約上的特定不作為義務而設立新公司從事相關活動;②通過成立新的公司逃避債務,主要是將公司資產轉移到新公司而逃避原公司的債務;③利用公司對債權人進行欺詐以逃避合同義務?! ?3)利用公司規避法律義務 利用公司規避法律所規定的強制性義務,有損社會公共利益,缺乏存在的合法性和正當性,因而也成為適用法人人格否認的情形之一?! ?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 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實質是公司與股東完全混同。
法人人格否認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分析:目前我國公司法人的人格否定情形主要有以下的6種情況:1、注冊資金不實,導致公司法人的人格自始不完整;2、非法人通過使用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3、利用公司的設立、變更來逃避公司債務;4、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無度操縱、干預;5、財產混同、業務混同,造成公司的人格混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我國公司法人格否認的定義是什么?
我國 公司法 人格否認的定義是什么? 我國公司法人格否認是指為阻止公司獨立人格的濫用和保護公司 債權人 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就具體法律關系中的特定事實,否認公司與股東各自獨立的人格及股東的有限責任,責令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負責,以實現公平、正義的法律制度。 適用范圍 (一)適用的公司類型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規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認適用的公司類型并未區分 有限責任公司 還是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因此,只要符合《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條件,不論是什么類型的公司,都可以適用法人人格否認。 (二)適用的案件類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認被列為一類專門的案件類型,該案件類型的案由稱作“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賠償糾紛”。 制度意義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意義: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有益的補充。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本質,是當股東運用背離法律賦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即公平、平等、正義)的手段而為他人控制和操縱時,公司法人已不再具有獨立性質,法律將無視法人的獨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縱者的法律責任。因此,這種法人人格否認所引起的從法人人格確認向法人人格否認的復歸并非是對整個法人制度的否定,恰恰是對法人人格的嚴格恪守。因為運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所否認的法人,實際上是一個被控制了的、失去人格獨立性的法人空殼。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作為在特定條件下對社會公共利益特別是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合理與必要的保護手段,有效地維護了法人制度的健康發展,防止法人制度的價值目標不致發生偏向和被異化。從這個意義上講,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不僅不是法人制度的否認,反而是法人制度的補充與升華。正是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證明并捍衛了法人制度的公平、合理與正義。 (二)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法人制度的完善與發展。如同自然人的獨立人格除有自然死亡之外尚有宣告死亡制度予以取消一樣,法人之獨立人格除有消滅制度之外也有否認制度,法人人格之確認與法人人格之否認構成了法人制度的辯證統一、不可分離的兩個方向。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彌補了法人人格確認制度的缺陷,可以有效地防范不法分子濫用法人的人格和有限責任的特性逃避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保護了社會共公利益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使法律從形式上的公平合理走向了實質上的公平合理,極大地豐富了公司法人理論,使法人制度更加豐富、完善。 目的在于保護債權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從而否定股東的有限責任,要求濫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股東對法人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的一種法律制度。 綜上所述,我國進行公司法人格否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債權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所以,作為國家以及社會的一份子,我們應該積極維護國家的相關法律 法規 。不得作出尤為法律法規的行為。作為國家的一份子,我們也應該從自身出發,維護國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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