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 濫用股東權利 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 公司債權人 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 承擔賠償責任 。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 債權人利益 的,應當對 公司債務承擔 連帶責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承擔責任的情形: 一、公司股東濫用 公司法 人及股東有限責任而逃避 債務 ,應當對 公司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 二、股東非貨幣出資顯著低于章程所定價額的, 公司設立 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三、一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個人財產的,對公司 債務承擔 連帶責任。 四、發起人未按章程規定繳足出資的,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五、發起人非貨幣出資顯著低于章程所定價額的,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認股人已繳納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 連帶責任 。 八、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在法律另有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對所投資的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 法規 和 公司章程 ,依法行使 股東權利 ,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 債權人 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客觀:《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法關于股東出資的規定是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股東不能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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