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需要什么手續?
一、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經過以下手續:\x0d\x0a(一)首先需要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x0d\x0a(二)需要另外那位股東對欲相關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x0d\x0a(三)需要召開老股東會議,經過老股東會表決同意,免去轉讓方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原來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x0d\x0a(四)需要召開新股東會議,經過新股東會表決同意,任命新股東的相關職務,表決比例和表決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股東會決議》上簽字蓋章。討論新的公司《章程》,通過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x0d\x0a(五) 在上述文件簽署后30日內,向稅務部門交納相關稅款,再向公司注冊地工商局提交《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東會指派的代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x0d\x0a 二、法律依據\x0d\x0a《公司法》\x0d\x0a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x0d\x0a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x0d\x0a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x0d\x0a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x0d\x0a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x0d\x0a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x0d\x0a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x0d\x0a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股權轉讓協議交割,需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 股權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協議是以 股權轉讓 為內容的合同,股權轉讓是合同項下債的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生效與股權轉讓生效時間是不一致的,股權轉讓生效是在協議生效之后。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就是轉讓股權,實質是處分其所有的股權。 公司法 第71條是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作出了限制,這是對股東處分股權作了限制。 二、股權轉讓協議簽訂注意事項 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應當遵守《 合同法 》的規定,還應遵守《公司法》的規定。除了遵守《公司法》對股權轉讓作出的法律限制性規定外,如果 公司章程 對股東轉讓股權有特別限制和要求的,股東訂立股權轉讓協議時,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鑒于股權轉讓過程中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事項: 1、簽訂合同的主體 在股權轉讓中,出讓股權的主體應當是公司的股東,受讓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東,也可以是股東外的第三人。在實踐中,一些公司股東是以公司名義簽訂的 股權轉讓合同 ,這會造成簽約主體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要考慮是否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如果是自然人,則要審查其是否已注冊過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股東在對外轉讓股權前要征求其他股東意見,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放棄優先購買權時,才能向股東外第三人轉讓。同時,還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則會出現無效的法律后果。另外,無論是開股東會決議還是單個股東的意見,均要形成書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東事后反悔,導致糾紛產生。 3、對前置審批程序的關注 一些股權轉讓合同還要涉及到主管部門的批準,如國有股權、或 外資企業 股權轉讓等。 4、明晰股權結構 受讓方應當通過審閱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 營業執照 、稅務登記證、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等必要的文件,對轉讓股權的股東所在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 5、受讓人應認真分析受讓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①考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a、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正常;b、核實企業的供貨合同或訂單。 ②分析企業財務狀況:要求企業提供近兩年的審計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核實企業的資產規模、負債情況;核實企業所有者權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斷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 ③企業的納稅情況調查。 6、受讓人應盡量了解所受讓股權的相關信息,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 ①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實的瑕疵,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認繳出資額。 ②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到位(違約)的瑕疵,即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 ③應注意所受讓的股權是否存在股權出質的情形。 7、股權轉讓協議應要求合同相對方作出一定的承諾與保證 ①受讓方應要求出讓方做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a、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b、保證其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 抵押 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c、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d、如股權轉讓合同中涉及 土地使用權 問題,出讓方應當保證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 房屋所有權 均系經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擁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讓金等稅費問題,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轉讓; e、出讓方應向受讓方保證除已列舉的 債務 外,無任何其他負債,并就 債務承擔 問題與受讓方達成相關協議; f、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 訴訟 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②出讓方應當要求受讓方作出如下承諾與保證: a、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能獨立承擔受讓股權所產生的合同義務或法律責任; b、保證按合同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8、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通過以上的介紹,大家應該對 股權轉讓協議交割 中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股權轉讓協議簽訂注意事項有一個初步的了解,讓我們在實際工作中涉及到股權轉讓協議交割高度關注,我們完成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的時候要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充分維護自己的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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