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是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在一定期限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股權的權利。員工在行權時,可根據公司的發展情況,決定是否行權購買股權。
股票期權的主要時間點(段)包括:
1. 期權授予日。指公司將期權授予給員工的日期,具體可以分為集中授予日和日常授予日。
股權激勵計劃一般會設置一個集中授予日,集中授予一批后,在期權池內還預留一定比例的期權,以備后期人才引進或職位升遷使用。公司可以統一日常授予的時點,例如在集中授予日后,每半年進行一次日常授予,直至全部期權授予完畢。
2. 等待期。指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上市公司股票期權的等待期不應少于12個月,非上市公司沒有強制性規定。
對于公司來說,等待期相當于考核期,員工只有在等待期內滿足了某些條件,比如沒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達到了一定的業績,才可以在等待期結束后行權。不能滿足條件的,可以延長等待期、降低行權比例或者取消授權。例如業績達到A級,可以100%行權,B級可以行權80%,C級可以行權60%,D級取消授權。
3. 行權期。指可以行使期權的期間,等待期結束后就進入行權期。
上市公司至少應當設置兩個行權期,同時規定激勵對象分期行權,每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總額的50%。每個行權期時限不得少于12個月,后一行權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權期的屆滿日。對非上市公司沒有強制性規定。
4. 可行權日。由于行權期時間較長,如果員工在行權期內任意行權,會帶來極大的管理成本,因此可以在行權期內,具體約定可行權日。
首次可行權日還起到確定行權期起點的作用。在可行權日,員工可以行使期權,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
5. 有效期。指股權激勵計劃生效日(可能早于或等于股(票)權授予日)到最后一個行權期的結束日。
股票期權各行權期結束后,股權激勵計劃有限期結束,激勵對象未行權的當期股票期權應當終止行權,公司應當及時注銷。
6. 限售期和可轉讓日。限售期和可轉讓日不是必然存在的,一般情況下,員工行權后取得的公司股權可以自由轉讓,但是為了防止員工將股權轉讓后一走了之,公司可以約定限售期,在限售期內,員工不可轉讓通過行權取得的公司股權。
限售期結束后的第一天為可轉讓日,此后員工轉讓公司股權不再受到限制。
7. 轉讓日。指員工實際將行權取得的公司股權轉讓的日期。
股票期權是什么?
期權是什么
期權(Option,或稱選擇權)是衍生證券兩大類中的一類,另一類是期貨(Futures,會在后面的問答中詳談的)。
期權是一種選擇交易與否的權利。當合約買方付出權利金(Premium)后,如果享有在特定時間內(或在某特定時間)向合約賣方依特定條件或履約價格(Exercise Price, Strike Price,或稱行使價、執行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力,這種權利就稱為選擇權或是期權。如果此權力為買進標的物,稱為買入期權(Call Option ,或稱為看漲期權、認購期權),簡稱買權。如果此權力為賣出標的物,稱為賣出期權(Put Option,或稱看空期權、認沽期權),簡稱賣權。
期權,是指一種合約,源于十八世紀后期的美國和歐洲市場,該合約賦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該日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購進或售出一種資產的權利。期權定義的要點如下:
(一)期權是一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涉及買家和出售人兩方。持有人享有權利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期權的標的物。期權的標的物是指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它包括股票、政府債券、貨幣、股票指數、商品期貨等。期權是這些標的物“衍生”的,因此稱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權出售人不一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是可以“賣空”的。期權購買人也不一定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物。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一定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而只需按價差補足價款即可。
(三)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的那一天稱為“到期日”,如果該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該期權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時間執行,則稱為美式期權。
(四)期權的執行。依據期權合約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在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人據以購進或售出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
來源,金陽期權,地球號:金陽拼音+數字三個7三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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