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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表法人有哪些權利,是什么?(公司法人有哪些權利)

首頁 > 公司事務2023-11-30 23:55:08

公司法人代表的權利和責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權利:對外代表公司的權利,簽署法律性文件資料;代表公司簽訂合同;公司發行債券、股票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權。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法人享有什么權利

法律主觀:

一、法人享有哪些民事權利
根據民法典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二、 民事權利內容
財產權與人身權
根據民事權利是否以財產利益為內容,民事權利可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
財產權,是指以財產利益為內容,直接體現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財產權是可以以金錢計算價值的,一般具有可讓與性,受到侵害時需以財產方式予以救濟。財產權既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也包括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人身權,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的內容,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人身權是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不能以金錢來衡量其價值,一般不具有可讓與性,受到侵害時主要需以非財產的方式予以救濟。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分權。
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形成權
根據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
支配權,是指主體對權利客體可直接加以支配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都屬于支配權。支配權的特點主要在于:第一,權利人可直接支配權利客體,以滿足其利益需要,如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占有使用房屋;第二,具有排他性,權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礙其對客體的支配。
請求權,是指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如買賣合同的出賣人請求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權利。請求權的主要特點在于權利人不能直接取得作為權利內容的利益,須通過義務人的行為間接取得。請求權是由一定的基礎權利派生的權利。如出賣人請求支付價款的請求權是基于其債權產生的,所有人在其財物為他人非法占有時有請求占有人返還的權利是基于所有權產生的。
抗辯權,廣義上是指對抗請求權或否認他人的權利主張的權利,有的稱為異議權;狹義上僅指對抗請求權的權利??罐q權的作用在于對抗請求權,又可分為一時抗辯權和永久抗辯權。
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權利。
絕對權與相對權
根據民事權利的效力范圍,民事權利可分為絕對權和相對權。
絕對權,又稱對世權,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義務人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權利。
絕對權的主要特點在于,權利人可任何人主張權利,權利人不須借助義務人的行為就可實現其權利。絕對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人享有的權利即為絕對權。物權、知識產權、人身權都為絕對權。
相對權,又稱對人權,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權利,即義務人為特定人的權利。相對權的主要特點在于,權利人只能向特定的義務人主張權利,須借助義務人行為的介入才能實現其權利。相對權是相對法律關系中權利人享有的權利。債權為典型的相對權。
主權利與從權利
根據兩項相互關聯的權利之間的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
主權利,是指兩項有關聯的權利中不依賴另一權利可獨立存在的權利;從權利則是指兩項在關聯的權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權利制約的權利。如一債權人享有擔保權,該債權人享有的債權為主權利,其享有的擔保權就是從權利。
原權與救濟權
根據相互間是否具有派生關系,民事權利可分為原權與救濟權。
原權為基礎權利,是權利性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救濟權是由原權派生的,為在原權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現實危險而發生的權利,是保護性法律關系中的權利。如某甲的房屋被乙侵占,甲要求乙返還房屋的權利屬于救濟權,甲對其房屋享有的所有權屬于原權。
專屬權與非專屬權
根據權利有無移轉性,民事權利可分為專屬權與非專屬權。
專屬權,是指無移轉性,權利人一般不能轉讓,也不能依繼承程序轉移的權利。人身權就屬于專屬權。非專屬權,是指具有移轉性,權利人可以轉讓,也可依繼承程序移轉的權利。
三、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又稱為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律賦予那些已經達到一定年齡但尚未成年和雖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后果的公民所享有的可以從事與自己的年齡、智力和精神健康善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的能力。對享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可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 民事法律行為 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代表有哪些權利

公司法人代表有以下權利:
1、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2、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管理公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
5、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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