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法人代表還有責任嗎
法律主觀:
法定代表人 只是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其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公司注銷與否,其債權債務與法定代表人無關。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公司注銷后合同違約責任誰承擔
由于經營不善或是其他原因,公司就可能會注銷。公司在注銷時,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辦理注銷登記,而且公司注銷后可能會涉及責任承擔。那么公司注銷后責任承擔是怎樣規定的呢?下面的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一旦注銷登記,公司即告終止,其法律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就告消滅。換言之,公司一旦注銷登記,公司就不復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張權利了。 為了維護交易安全,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公司法》對申請公司注銷登記做了嚴格的規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請注銷登記前必須經過法定清算程序。所謂清算,就是通過一定程序了結公司對外所有的法律關系,并在清償所有債務后將公司剩余財產分配給公司股東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個環節就是由清算組核實債權并進行清償,清算組應在清算期間通知、公告債權人,由公司的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請注銷登記。 公司注銷,其民事主體資格即消滅,正常情況下,本不存在也無法追究其民事責任。但如果存在其他當事人如股東、董事、監事、經理等應對該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情形,則可以以其他當事人為被告,直接對其追究相應的民事責任。如股東在公司注銷的過程中,沒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義務,由股東承擔清算不實的責任,即由股東來承擔未履行清算義務的賠償責任。 這與股東有限責任原則并不沖突。如果股東履行了清算義務,那么無論公司是否有足夠的財產能夠清償其債務,都不應追究其股東的責任,這正是有限責任本來的結果。但由于股東未完全履行清算責任,導致原告未能申報債權和參與清算。如果該公司清算的結果還有剩余財產,則被股東分配;如果該公司資不抵債,則本應按比例受償的財產被其他債權人分走。兩種情形最終均導致原告債權的不能受償。而導致這一結果的原因正是由于股東未履行通知義務。對此應承擔的責任不再是一般的有限責任或無限責任,而是獨立形成的賠償責任。 同時,新《公司法》規定,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實踐當中,公司注銷,一方面,對有限公司的股東而言,應全面認識公司注銷的法律后果,并非公司一經注銷,一切萬事大吉,要特別重視其在公司清算中的義務和責任以及不當行為可能引起的法律風險,如果未能履行法定的義務,將可能導致直接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對債權人而言,并非作為債務人的公司一經注銷,自己的債權就無從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銷公司的股東請求賠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司一旦注銷登記,公司即告終止,其法律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就告消滅。如果股東履行了清算義務,那么無論公司是否有足夠的財產能夠清償其債務,都不應追究其股東的責任。
企業注銷后誰來承擔民事責任?
企業注銷后責任的承擔需要根據實際的情形確定。如果因為清算組在清算時因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企業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清算組過錯成員承擔民事責任;企業辦理了注銷登記之后,企業消滅,不再承擔責任。債權人應當在企業注銷登記之前,在企業清算時及時申報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相關推薦:
營業稅起征點標準是什么(營業稅起征點是多少)
設立分公司需要多少時間(注冊分公司需要多久)
買賣兒童罪(買賣兒童罪會被判刑多少年)
股票承銷法律知識(股票的承銷協議是什么)
合伙企業利潤分配(合伙怎么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