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伙企業的解散,它主要是指合伙企業因為法定原因或者約定原因而使得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協議,最終合伙企業終止的一種活動。我國相關法律也明確規定了合伙企業解散的法定情形。一、合伙企業解散情形(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期滿解散)(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約定解散)(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決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法定解散)(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情勢解散)(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責令解散)(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二、如何設立有限合伙企業公司設立有限合伙企業公司的流程是:(一)首先需滿足法律規定設立合伙企業的條件;(二)申請名稱預先核準;(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四)提交登記申請書、合伙協議書、合伙人身份證明等文件;(五)登記機關依法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營業執照。三、合伙人協議書范本合伙人姓名___,性別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電話: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第一條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并分別約定密碼后存入-----銀行。(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一)合伙人---(從事什么工作)(二)合伙人---(從事質量檢測)(三)(其他合伙人工作同上列出)(四)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后存取。第七條共負盈虧,共擔風險。(一)盈余分配:以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一合伙人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他合伙人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清償債務的合伙人償還自己應負擔的債務。)(三)合伙期間的意外風險由合伙人共同承擔。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第九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供銷合同。但合同標的超過----元,只能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2.對合伙企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伙債務;第十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一)合伙人的權利: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二)合伙人的義務: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十一條禁止行為。(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競爭的業務;(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第十二條合伙營業的繼續。(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第十三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第十四條違約責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選擇向簽約地點所在基層法院起訴。第十六條其他。(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二)其他相關入伙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三)本協議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合伙企業的解散情形包括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等情形。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八十五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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