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和公司設立有什么區別?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本公司相對應的一個概念。許多大型企業的業務分布于全國各地甚至許多國家,直接從事這些業務的是公司所設置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這些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就是所謂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則稱之為總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系雖然同子公司與母公司的關系有些類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體表現為: 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②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⑤分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公司分立和分拆上市的區別是什么
公司分立是指一個母公司將其在某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母公司股東在母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分拆上市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將其部分業務或者是某個子公司獨立出來,另行公開招股上市。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法里的分立是什么意思?
有律師給我解釋公司法中分立的意思是:“公司由兩個法人變成一個或者一個法人變成兩個,各自分別是由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 ”我寫的是他說的原話 我認為回答的不正確 我認為公司成立了分公司符合分立的意思分立是指一個公司依法定程序分開設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法律行為。分立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新設分立,另一種方式是派生分立。如果商業銀行屬于國有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其分立方式應就上述法律規定進行選擇,不能突破,否則,如果屬于新的分立方式,或者對于二者界定不清,勢必導致要修改現行法律,要征得立法機關的同意,要尋求合理合法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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