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結合具體情況來認定相關人的責任。可能會存在表見代理或者無權代理的情形出現,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另有情形可能歸于法人承受,但是可以向有過錯的當事人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印章保管責任書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責任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責任書是寫明責任、針對不同的部門的文書。那么責任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印章保管責任書,歡迎大家分享。
責任人:
身份證號碼:
本責任人鄭重承諾:本人已閱讀公司下發的所有與公章管理相關制度文件,將嚴格按照制度及規定開展工作,并愿意在未能盡責時,承擔本崗位應負的所有經濟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具體工作責任如下:
1.在公章使用及保管中,嚴格按《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執行,不出現缺漏情況,并詳細做好每次使用登記。
2.在公章使用中,嚴格區分所需蓋章文件的文件性質,按《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的要求核對審批流程,對所蓋章的文件性質按《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予以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文件不予蓋章并立即退還。
3.對于所有蓋章的文件,認真、詳細核對,確保所蓋章文件與進行審批的文件內容一致。
4.在公章使用中,對于文件性質劃分不清者,將一律上報公司總經理,獲得批準后方可實施用章。
5.保證每個月底前,向總經理提交該月應規定文件目錄及相關文件的原件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本責任人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經濟責任,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公司給予的任何處罰,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接受公司予以處罰外愿意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本責任書在責任人簽字認可后生效,公章管理相關職能于轉移手續完成后自行失效。
責任人簽字:
xx福建分公司
日期:
印章保管責任書2依據《汕頭市雙駿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授權本公司部員工為本公司資料專用章的掌管人。
印章掌管人的主要保管責任如下:
1、嚴格按本公司《印章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保管和使用印章;
2、使用資料專用章時,應同時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辦理簽名登記手續。不明確是否可用印事項的,應在蓋章前請示公司總經理室領導,經同意后方可用印。
3、涉及到對外重要專業技術資料,一般應取得相關負責人的簽字方可用印。特殊情況下,應有總經理室領導的簽字方可用印。
4、嚴禁未經允許在空白紙張、專業技術資料上加蓋印章。
5、盡量避免攜印外出,特殊情況確須攜印外出辦理公務時,應由本人親自攜帶,使用后在第一時間將印章安全帶回公司。
6、每次印章使用完畢,應及時上鎖保管,以防止印章遺失,防止本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他人誤蓋印章。此種情形下的管理責任由印章掌管人承擔。
7、在責任期內,責任人對印章的安全保管和正確使用承擔全部管理責任,不得利用公司印章為本人或他人謀利,否則將承擔因此而對公司造成的所有責任。
本責任書于年月日由掌管人親筆簽訂,上述所指的公司資料專用章,同時移交責任人保管,保管責任同時生效。保管責任人如有調整,均以書面形式確認并辦理相關移交手續。
附:保管印章印模
保管責任人(簽字):
授權單位(蓋章):
授權人:
印章保管責任書3為了公司印章管理的規范化,保證印章的合法性、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總經理指派為以下印章的保管人。印章共計枚,其中:
北京有限公司枚(公章、財務章、人名章);
保管人遵守公司的《印章管理制度》并承諾如下:
1、保管印章原則
印章由三人共同保管,印章存放辦公室的門鑰匙由xx保管(預備人員xx),保險柜鑰匙由xx保管(預備人員xx),保險柜密碼知情人xx(預備人員xx),使用印章須三名保管人同時在場。預備人員即為保管人不在場時的替補保管人。
公司印章由專人管理,原則上不得帶出存放地點使用,鎖于公司統一配備的專用柜內。因特殊原因,確需到存放部門以外地點使用印章的,應經總經理簽名批準同意。
攜帶印章外出的保管人必須兩人。攜帶印章外出的保管人應及時返回,不外帶過夜。保管人做好印章的登記備案。
2、印章的使用流程
公司的文件分為以下三個類型:
A類:涉及公司股權、公司內部會議、重大資產處分、融投資、大額債權債務的文件,完成或未完成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規劃圖文資料、影視類資料)、公司發展規劃及涉及財務稅務類、訴訟類文件等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文件;
B類: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經濟類合同、人事類合同、財務文件、對外函告;C類:公司內部公告、通知、規范制度。
A類文件需總經理簽批蓋章。
B類文件須有經辦人逐級簽批,至事業部總監簽字許可。印章保管人需嚴格審查填寫完善的印章領(使)用表,全面復核審批手續后方可蓋章。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詳細登記,嚴禁在空白表格、空白證明材料和空白便函上加蓋印章,濫用和盜用印章的,一經查出將追究其責任。
印章使用需記錄在印章登記表上,保管人xx(預備人員xx)共同簽字。印章使用需編號,不得缺號。印章領(使)用表的存檔由辦公室xx負責。
3、印章的保管責任
保管人如遺失印章或印章破損,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因印章管理不善而造成損失的,將直接追究印章保管人責任。
在管理和使用印章期間,如因責任心不強造成的保管不當及使用不當給公司造成經濟和名譽損失的,將直接追究印章保管人的.責任。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由公司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保管人:
印章保管責任書4一、印章保管人應有較好的思想素質,忠誠企業。
1、印章保管人應有較強的責任心、事業心,原則性強,辦事有公心。
2、印章保管人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公司的印章管理規定。遵章守法,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各項管理制度辦事。
3、印章保管人要自覺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
二、印章保管人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具體規定:
1、必須認真保管好印章,確保印章不因保管不善而損壞和遺失。防止他人盜用、騙用。
2、必須嚴格按照用印審批程序和領導審批權限用印。
3、無相關權限領導批準,印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蓋印章,不得隨意將印章帶出辦公室或交他人拿走使用。
4、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書面批準,不準在空白的函件、信簽紙等空白紙張上施印。
5、印章帶出使用應由印章保管人本人書面報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帶出使用。
6、印章保管人必須做到印章使用登記率100%,差錯率為0。
三、印章保管人擁有的權利
1、在施印時有權對所印文字的內容認真審閱(投標書除外)。
2、對不符合審批程序或超越審批權限的用印需要,有權要求用印人重新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四、印章保管人承擔的責任
1、因自身管理原因遺失、損壞印章應承擔行政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
2、未經權限領導或不按權限領導批示擅自用印,一經發現立即進行行政處罰,給企業造成經濟和社會信譽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分公司(分支機構),項目經理部的印章不準對各種借條、欠條、擔保合同(協議)以及承諾書使用。
五、其他規定要求
項目經理部的印章僅限于與業主和監理辦理各種簽證、工程交工資料、工作聯系函、報工程進度和計劃、申請工程款、會議紀要、報業主的報告。超出前述內容需用印應向公司綜合部和公司印鑒管理執行經理請示。
六、保管責任人在施印過程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和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綜合部請示。
七、本責任書一式四份,公司綜合部、財務部、公司印鑒管理執行經理、保管責任人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公司(蓋章):
印章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
公司印鑒管理執行經理(簽字):
公司主要領導(簽字):
保管責任人(簽字):
印章保管責任書5 委 托 方:
被委托方(印章保管人):
監 管 方: (被委托方主管領導):
北京(以下簡稱:北京)根據銷售業務發展需要,現將北京科銳博華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印章(印章種類:合同專用章,編號: ) 交由北京科銳員工: (部門:職務: )保管,委托時間自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用印權限:
該印章僅限于北京對外工程招投標、簽訂產品銷售合同、技術服務協議。
用印責任:
被委托人(印章保管人)須妥善保管印章,蓋章時必須親自用印,嚴格執行《北京科銳印章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如發生印章失效、遺失、損壞或變更保管人,須及時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同時采取補救措施。
被委托人如出現以下行為,公司將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 超越用印權限。
2. 未盡保管責任,導致印章被盜
用或丟失。
3. 未履行簽批程序,印章保管人擅自用印。
4. 以遮蓋“合同專用章”字體方式代替公司公章使用。
5. 擅自將印章借給他人使用,或交由他人代替蓋章。 監管責任:
印章保管人的主管領導對印章管理負有監管及督導責任。如印章保管人在使用中發生上述違規行為并給公司造成損失和影響,其主管領導負有連帶責任。
委托方簽字(蓋章)被委托方(簽字)
時間:年 月 日時間:年 月 日
監管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印章保管責任書范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責任書,責任書可以讓我們充分意識到責任的重要性。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責任書很是頭疼的,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印章保管責任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方:
被委托方:
監管方:
北京(以下簡稱:北京)根據銷售業務發展需要,現將北京科銳博華電氣設備有限公司印章(印章種類:合同專用章,編號:)交由北京科銳員工:(部門:職務:)保管,委托時間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用印權限:
該印章僅限于北京對外工程招投標、簽訂產品銷售合同、技術服務協議。
用印責任:
被委托人(印章保管人)須妥善保管印章,蓋章時必須親自用印,嚴格執行《北京科銳印章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如發生印章失效、遺失、損壞或變更保管人,須及時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同時采取補救措施。
被委托人如出現以下行為,公司將追究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1.超越用印權限。
2.未盡保管責任,導致印章被盜用或丟失。
3.未履行簽批程序,印章保管人擅自用印。
4.以遮蓋“合同專用章”字體方式代替公司公章使用。
5.擅自將印章借給他人使用,或交由他人代替蓋章。監管責任:
印章保管人的主管領導對印章管理負有監管及督導責任。如印章保管人在使用中發生上述違規行為并給公司造成損失和影響,其主管領導負有連帶責任。
委托方簽字(蓋章)
被委托方(簽字)
監管方(簽字)
年月日
印章保管責任書2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更加安全、嚴肅、有效,保證公司各項業務活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印章管理使用共同責任書。
一、印章的保管要求:
1、印章應放在具有一定安全措施的保險柜或鐵皮柜中,不得隨意放置。
2、不同類型與性質的印章由不同指定人保管;指定保管人對印章的保管安全負全部責任。
二、印章的使用規定:
1、指定人員保管和使用的印章必須經本人親自經手,不得自行轉交他人保管、使用。
2、在印章保管責任期限內,責任人對印章的使用安全負全部責任。
3、由于業務需要需加蓋上級印章情況時,需經印章持有領導同意并簽字確定后方可使用。
4、印章使用時需印章與本人簽名同時使用方為有效文件。
三、印章的管理責任:
1、印章保管使用人對公司負責,未經公司同意,不得私自授權他人保管和使用印章。
2、印章保管使用人原則上不得在空白紙張、合同、資料等預先加蓋印章,確需加蓋印章的應按正確位置加蓋(加蓋處不得空白)。
3、由于私自用章及其他形式用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印章保管使用人承擔。
4、印章保管使用人各自印章不得外借,不得在外私自刻印,不受任何人指使而違規用章。
5、因印章保管使用人違反本印章保管使用責任及其他過錯行為而導致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本責任書(兼責任承諾書)在印章保管使用人領用印章時簽字、指紋確認后生效,有效期至印章移交日。
責任人
年月日
印章保管責任書3責任人:
身份證號碼:
本責任人鄭重承諾:本人已閱讀公司下發的所有與公章管理相關制度文件,將嚴格按照制度及規定開展工作,并愿意在未能盡責時,承擔本崗位應負的所有經濟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
具體工作責任如下:
1.在公章使用及保管中,嚴格按《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執行,不出現缺漏情況,并詳細做好每次使用登記。
2.在公章使用中,嚴格區分所需蓋章文件的文件性質,按《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的要求核對審批流程,對所蓋章的文件性質按《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予以復核,對不符合規定的文件不予蓋章并立即退還。
3.對于所有蓋章的文件,認真、詳細核對,確保所蓋章文件與進行審批的文件內容一致。
4.在公章使用中,對于文件性質劃分不清者,將一律上報公司總經理,獲得批準后方可實施用章。
5.保證每個月底前,向總經理提交該月應規定文件目錄及相關文件的原件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本責任人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經濟責任,如有違反,愿意接受公司給予的任何處罰,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接受公司予以處罰外愿意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本責任書在責任人簽字認可后生效,公章管理相關職能于轉移手續完成后自行失效。
責任人
年月日
印章保管責任書4一、印章保管人應有較好的思想素質,忠誠企業。
1、印章保管人應有較強的責任心、事業心,原則性強,辦事有公心。
2、印章保管人應認真學習和貫徹公司的印章管理規定。遵章守法,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各項管理制度辦事。
3、印章保管人要自覺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
二、印章保管人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具體規定:
1、必須認真保管好印章,確保印章不因保管不善而損壞和遺失。防止他人盜用、騙用。
2、必須嚴格按照用印審批程序和領導審批權限用印。
3、無相關權限領導批準,印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蓋印章,不得隨意將印章帶出辦公室或交他人拿走使用。
4、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書面批準,不準在空白的函件、信簽紙等空白紙張上施印。
5、印章帶出使用應由印章保管人本人書面報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帶出使用。
6、印章保管人必須做到印章使用登記率100%,差錯率為0。
三、印章保管人擁有的權利
1、在施印時有權對所印文字的內容認真審閱(投標書除外)。
2、對不符合審批程序或超越審批權限的用印需要,有權要求用印人重新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四、印章保管人承擔的責任
1、因自身管理原因遺失、損壞印章應承擔行政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
2、未經權限領導或不按權限領導批示擅自用印,一經發現立即進行行政處罰,給企業造成經濟和社會信譽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分公司(分支機構),項目經理部的印章不準對各種借條、欠條、擔保合同(協議)以及承諾書使用。
五、其他規定要求
項目經理部的印章僅限于與業主和監理辦理各種簽證、工程交工資料、工作聯系函、報工程進度和計劃、申請工程款、會議紀要、報業主的報告。超出前述內容需用印應向公司綜合部和公司印鑒管理執行經理請示。
六、 保管責任人在施印過程中有不清楚的問題和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綜合部請示。
七、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公司綜合部、財務部、公司印鑒管理執行經理、保管責任人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責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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