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出資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瑕疵出資指出資人違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未足額出資或出資的財產權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資和履行出資義務后的抽逃出資行為。
資本瑕疵的民事責任,為了保證公司資本的充實,維護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各國立法對股東和公司的發起人規定了嚴格的出資責任,包括股東出資違約責任和資本充實責任。我國公司法亦相應規定了股東的出資違約責任和差額填補責任。因股東瑕疵出資導致公司注冊資本不足,出資不實的股東應如何承擔違約責任,一般表現為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可以依法要求出資違約的股東賠償因未繳付或未繳清出資造成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股東出資瑕疵有哪些
出資瑕疵承擔的民事責任:出資瑕疵股東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出資義務的責任;出資瑕疵股東應當對其他按期足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公司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對公司債務在未繳出資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出資違約如何負責
股東出資違約的對其他發起人承擔:違約責任。
當發起人未出資或未足額出資時,其基于訂立的發起人協議或者設立協議的約定,該出資瑕疵的發起人(或股東)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的其他發起人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出資違約的對公司承擔:補足出資+承擔連帶責任
1、股東未出資或未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
2、公司其他發起人與該出資瑕疵股東承擔連帶責任,該連帶責任的主體原則上限于發起人,不包括公司成立后新加入公司的股東。但是存在例外,有限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便轉讓股權,受讓人對該情況知情或者應當知情的,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受讓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該股東追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股東虛假出資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1、股東瑕疵出資的情形有很多,股東對公司出資是股東的法定義務,不能足額繳納認繳出資額的應當及時補足。2、為保證公司資本的充實,維護公司出資股東、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公司的發起人或股東應當承擔相應的虛假出資責任。主要應承擔以下4民事種責任:
1、股東的出資違約責任。
2、股東對公司的侵權責任。
3、公司設立時的其他發起人或股東對違法股東的虛假出資行為承擔的連帶責任。
4、對債權人承擔責任。
另外還有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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