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破產逃債行為的表現方式有:
1、破產企業故意隱瞞財產,縮小破產財產范圍,想法設法低估破產財產價值,壓低賠償比例。
在對破產財產進行估價時,一些企業只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和作價,忽略了企業的無形資產(專利、商標等),對無形資產不作價、不評估。
2、破產企業“惡意”破產,故意轉移財產,另立公司或劃小核算單位,搞空殼破產。
以原企業的有效資產為基礎再重新開張。甚至出現了企業一面靜悄悄地醞釀破產,一面又緊鑼密鼓地投資辦新廠的怪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 第四十條 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
討回債務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討債需具備的條件 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 一般說來諸如 借條 、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 收據 ,銀行記錄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 第二,要有 債務人 的明確的資料。 現在 公司 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 改名 稱和住所,使得原有的 債權人 無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經常遷移 戶口 ,時間長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對于債權人來說平時應該注意留意債務人的動向以免債務人惡意逃債時一無所知。 第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 很多債務人往往借口沒錢還債,而事實上有不少債務人都是隱匿了財產,一般來說要想獲得一個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我們可以采取其他遷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對方的經營情況的好壞:了解其公司員工的收入狀況以此來間接證明其財務狀況的好壞,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詢其企業檔案;對于欠債的公民可以通過了解其單位的職工收入狀況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狀況。接受繼承和贈與的情況來間接了解其還債的能力。還可以委托討債律師或者 法院 來調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證據。 第四,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不還債時起算的三年。 二、有了憑據如何討債 很多實例中,債務人以種種借口拖著不還,不是說沒錢就是避而不見。但債權人如果長期不去追討債務,其債權就會因過了訴訟時效而無法得到法律保護,有兩種相對比較便捷有效的討債方法。 第一種是和對方再簽訂一個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并不抵賴,而只是一味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么可以與其再簽訂一個還款的協議,在這個還款協議中要注意約定還款的具體方式和期限,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進行 強制執行 。該類延款協議必須事先經過 公證 機關的公證。如果有這樣的還款協議,那么一旦到期,債權人可以依據協議的條款直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討債時間和金錢。 第二種是在提起訴訟時同時要求 訴訟保全 。 所謂訴訟保全就是在提起訴訟的同時或事前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對方的財產,以保證權利人在訴訟獲勝后及時拿回錢款或財物。但是這一方法的缺點在于申請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較煩瑣,要求有債務關系的明確有效的證明,還要盡量提供對方財產的相關材料,申請人還必須事先提供保全擔保。 三、現實生活中債務人為達到惡意逃債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現象經常發生,由于受訴訟時效制約,往往會給債權人主張權利帶來很大困難。對于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通過以下途徑追討欠款。 第一條途徑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 借貸 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二條途徑是,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 民法典 》第40條規定,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第三條途徑是,如果有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債務。 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咨詢律師哦。
法律客觀:如何合法、有效地討回債務呢?一、合法討債需具備一定的條件。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條、交易合同、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視聽資料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第二,要有債務人起碼的信息資料。現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債權人無法找到他們,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也經常遷移住地戶籍,時間長了就查無其人。所以債權人必須注意保留搜集債務人的信息資料。債務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經營證照復印件、銀行帳戶、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股東的個人信息等。債務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搜集其身份證復印件、工作單位名稱地址等。第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利益線索。很多債務人往往聲稱無還債能力,事實上卻隱匿財產。對于欠債的公司,獲得其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可以大致了解其經營情況、了解其員工的收入狀況;對于欠債的自然人,可以了解其單位的其他職工的收入狀況、了解其家庭的消費狀況。第四,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制造、保留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絕歸還時起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中斷后,期間重新計算。二、具備合法討債的條件,如何有效討債呢?可以考慮以下二種方案。第一種是和對方簽訂還款協議。如果對方并不抵賴,而只是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么就可以與其簽訂還款協議,明確還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話,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還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并經過公證。如果有了公證的還款協議,一旦到期,債權人就可以依據協議直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第二種是在起訴訟前十五日或起訴同時進行財產保全。所謂財產保全就是在起訴前或同時申請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的財產利益,以保證申請人在訴訟獲勝后能夠執行裁決。當然申請保全須事先提供擔保,如申請錯誤,還要賠償被申請人所遭受的損失。現實生活中,還有一部分債務因為復雜的原因不具備合法討債的條件。對于此類債務債權人在討債過程中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務必要對自己的行為心中有數,在請人幫助討債時更要控制局面而不能失控。實踐當中因為討債而出現的犯罪不在少數,輕則可能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重則可能成立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甚至于成立綁架罪、故意殺人罪。所以,在行為前一定要咨詢法律專業人士,以避免因為無知而釀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