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分公司需要什么資料
問題一:設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和資料:一、辦理營業執照:先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領一份《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或者在工商局網站上直接下載也可以。按照表格要求準備資料;1、總公司蓋章及法人簽字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3、總公司章程復印件(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4、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5、營業場所使用證明(即正規租賃合同,場地使用證明,需要承租人簽字)。準備好這些資料后去工商局遞交資料,等5個工作日就可以去領取營業執照了。二、刻章1 刻章申請(一式兩份,蓋總公司公章)。(這個自己去網上下載一個范本就行。沒有現成的表格的。好像要加上總公司法人的簽字)3 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4 總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蓋總公司公章)5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復印件。6 如果委托別人辦理的,還需要總公司出具的蓋公章和法人簽字的委托書(這個也去網上下載個范本),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拿上這些資料去公安局辦理,他會給你一個印鑒卡,帶上這個去刻章三、組織機構代碼證1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2 法人單位的要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非法人單位需要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3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4 分支機構的話,需要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四、稅務登記證三、稅務登記證辦理所需材料:1、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2、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3、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復印件4、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及聯系電話5、產權證復印件及租賃合同原件(注:以上資料一式兩份)6、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稅務登記表(稅務局領的一套表格)以上復印件需帶原件核對,復印件需蓋公章。
問題二:辦理分公司都需要那些材料啊? 辦理分公司所需資料
一、分公司準備:
1、負責人身份證原件。
2、場地證明(以下A、B其中一種,如場地不適合以下情況,
A、房產證復印件1份+房產所有權者身份證復印件1份(經濟開發區要提供)+C。
B、商品房買賣合同1份(1-14頁全)+商品房現售許可證1份(如是預售證則另外提供:開發商證明下載開發商證明)+C。
C、租賃合同原件。(如是住宅用房,另加蓋居委會或業委會公章證明(物業蓋章無效)。下載證明)
二、總公司準備(以下復印件加蓋公章及總公司法人簽字(簽字要求:寫上“與原件相符”, 之后法人親筆簽名)):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4份,總公司法人簽字),正本復印件(1份)。
2、國、地稅副本復印件(各2份,總公司法人簽字),正本復印件(各1份)。
3、代碼證副本復印件(3份,總公司法人簽字),正本復印件(1分)。
4、驗資報告復印件(2份,總公司法人簽字)。
5、章程復印件(3份,總公司法人簽字)。
6、總公司相關資質證復印件(1份,總公司法人簽字)(如沒有就不用準備)。
7、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1份,總公司法人簽字)。
8、法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總公司法人簽字)。
9、公章準刻證復印件(1份,總公司法人簽字)(如沒有就不用準備)。
10、總公司的聯系電話及郵政編碼。
三、總公司簽署(加蓋公章):
1、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書(總公司法人簽字)。
4
四、總公司蓋章的“分公司設立申請書”(總公司法人簽字)。
問題三:誰知道辦理分公司都需要什么東西,具體點,謝謝! 辦理分公司所需資料
一、分公司準備:
1、負責人身份證原件。
2、場地證明(以下A、B其中一種,如場地不適合以下情況,
A、房產證復印件1份+房產所有權者身份證復印件1份(經濟開發區要提供)+C。
B、商品房買賣合同1份(1-14頁全)+商品房現售許可證1份(如是預售證則另外提供:開發商證明下載開發商證明)+C。
C、租賃合同原件。(如是住宅用房,另加蓋居委會或業委會公章證明(物業蓋章無效)。下載證明)
二、總公司準備(以下復印件加蓋公章及總公司法人簽字(簽字要求:寫上“與原件相符”, 之后法人親筆簽名)):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4份,總公司法人簽字),正本復印件(1份)。
2、國、地稅副本復印件(各2份,總公司法人簽字),正本復印件(各1份)。
3、代碼證副本復印件(3份,總公司法人簽字),正本復印件(1分)。
4、驗資報告復印件(2份,總公司法人簽字)。
5、章程復印件(3份,總公司法人簽字)。
6、總公司相關資質證復印件(1份,總公司法人簽字)(如沒有就不用準備)。
7、基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1份,總公司法人簽字)。
8、法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總公司法人簽字)。
9、公章準刻證復印件(1份,總公司法人簽字)(如沒有就不用準備)。
10、總公司的聯系電話及郵政編碼。
三、總公司簽署(加蓋公章): 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書(總公司法人簽字)。
四、總公司蓋章的“分公司設立申請書”(總公司法人簽字)。
問題四:辦理分公司的營業執照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無償使用房屋,提交產權人允許使用的證明原件及產權人的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 *** 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有形市場的,提交賓館、飯店、有形市場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 *** 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問題五:分公司開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分公司開立銀行基本戶需要的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3、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4、定公司法人身份證原件
5、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
6、經辦人身份證
7、公司章程之核證副本
問題六:分公司工商注冊核名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成都分公司工商登記核名登記所需資料 一、成都分公司工商登記核名 1、母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2、股東大會決議; 3、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工商登記 1、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1)分支機構設立申請報告,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2)股東大會決議(即母公司決定設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3)分支機構負責人任命書,需要全體股東簽字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需通過年檢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2)組織機構代碼正本復印件(需加蓋母公司公章); (3)稅務登記證正本復印件(需通過年檢并加蓋母公司公章); (4)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屬工商局調出,并加蓋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3、提交工商登記表格、資料: (1)所有提交表格或資料需要簽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機構負責人簽字和母公司加蓋公章。 (2)分支機構負責人履歷、身份證原件。 三、開設銀行根本帳戶 開設銀行根本帳戶需要供給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成都個體營業執照辦理流程成都營業執照代辦成都營業執照代理
問題七:成立分公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或準備些什么材料。 全國城市基本都是這樣的要求:1持相關材料向市工商局提出申請,受理通過后,開具(受理通知書),
2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話開具 登記決定通知書
3憑 ( 登記決定通知書 ) 到發照窗口領取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埂所需材料:
1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 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
3報有關部門批準,提交批準文件
4公司章程;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6公司出具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7分公司的經營范圍的相關證件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問題八:注冊分公司需要那些資料? 你好。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設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證件的。
1、總公司的正本營業執照原件
2、總公司的正本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5份)
3、總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復印件蓋公章 (3份)
4、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證正本復印件蓋公章 (3份)
5、總公司的章程(總公司登記工商局檔案室出具并蓋章)
6、總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7、分公司的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簽字的復印件 (5份)
8、分公司的負責人任職證明
9、實際經營場所的租房協議及產權證復印
10、財務人員的上崗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話。需要以下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分支機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
填寫《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證明;
總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房屋租賃合同原件;產權證復印件(如出租方為公司的加蓋騎縫章;如出租方為個人的騎縫簽字)或產權證明原件;房產備案信息登記表;
總公司章程(必須到總公司所在地的檔案局拉章程并由檔案局蓋章) 希望對你有幫助
問題九:開分公司在工商局需要什么證件 帶好母公司營業執照、公章、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母公司章程,去分公司當地工商局查名,名稱核準后,按順序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問題十:成立分公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持相關材料向市工商局提出申請,受理通過后,開具(受理通知書),
2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話開具 登記決定通知書
3憑 ( 登記決定通知書 ) 到發照窗口領取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所需材料
1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 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
3報有關部門批準,提交批準文件
4公司章程;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6公司出具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7分公司的經營范圍的相關證件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注冊分公司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公司應當自分公司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二、登記程序
第五十條
申請公司、分公司登記,申請人可以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
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聯系方式以及通訊地址。
擴展資料:
第四十五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家工商總局
分公司注冊所需材料有哪些?
掘金東城為你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可知。
具體內容為:
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七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四十八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登記時所需資料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設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范。
2、《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4、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設立登記后,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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