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是不是經常聽見某某股份有限公司?那你知道
什么叫股份有限公司嗎?今天理財君帶大家了解了解。
股份有限公司(Stock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產生于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后半期廣泛流行于世界資本主義各國,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占據統治地位。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主要在于股權表現形式、股權轉讓和流動性、股東人數限制、公司設立難易程度、組織機構設置以及法律責任承擔等方面。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是以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劃分,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則是以等分形式劃分,股東的表決權和償債義務也是按照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劃分。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一般只能在股東之間轉讓,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可以自由轉讓,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流動性較強。
在設立條件、設立程序和融資難易程度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必須有兩個以上的發起人,且需要經過批準才能設立;而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只需要有一個以上的股東即可。
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而有限責任公司則一般由股東會、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會等組成。在法律責任承擔方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 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中國《 公司法 》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七條 《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七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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