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會決議書怎么寫
股東會決議書應該寫明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性質,通過的決議,比如變更公司形式、增加注冊資本、或者是予以解散等。全體參會人的簽字和公司的蓋章。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公司只有一個股東怎么寫股東會決議
對于唯一股東的決議只需要將股東在那一年的決議以及決議內容有股東的蓋章即可有效成立。決議內容公司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然后到工商部門進行相關備案即可。并且保證審核內容是公證、合法的。
一、唯一股東的決議如何寫? ××××××有限公司××××年度第×次 (臨時)股東會決議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年度第次×(臨時)股東會于××××年××月××日在本公司 (會議室)召開。 本次股東會會議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通知全體股東到會參加會議。 出席會議的法人股東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會議;自然人股東×××。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公司100%的股權,會議合法有效。×××等人列席了會議。 本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 先生主持。 會議就公司 事宜以 (舉手表決、投票等)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決議: 1、 2、 3、 法人股東(蓋章): 自然人股東(簽字): ××××年××月××日 說明: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由于一人股東大會的決議并不需要召開相關的股東大會,因為股東只有一人。只需有一人股東批準即可。在決議案寫出是否進行批準,如果批準之后還需要將股東進行簽名,然后交予工商部門進行相關的備案。備案之后決議就在公司產生有效決議案。
股東大會決議書怎么寫
法律分析:主要包含下列內容:決議時間、決議地點、參會人員、決議內容: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經公司股東同意,公司將經營范圍進行以下變更、經營范圍變更前內容、經營范圍變更后內容、股東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二條 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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