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是針對小型、微型企雹昌嫌業及高新技術型企業減免稅率,主要有如下幾條:
1、對于小型及微型企業,如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的部分,給予二次減免計算稅率,計算方式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25%)*20%。對于超出100萬但不超過300萬部分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方式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50%)*20%。
2、高新技術企業或是已經認定的技術先進性服務企業,迅肆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于初創型的微小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國家在大力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有了優惠的稅收政策,可大大減輕微小企業的資金壓力,促使中小企業更加快速地發展,從而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建議初創企業可往高新技術型企業的方向發展,在減免稅負的同時,也能為國家的科技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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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行查賬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上年度 應納稅所得額 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如果預繳方式為按實際利潤額預繳,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 企業所得稅 優惠政策;超過20萬元的,應停止享受減半征稅政策。如果是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稅政策。 2、實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有定率征稅、定額征稅二種方式。 (1)采用定率征稅方式的小微企業,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且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的,本年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萬元的,可以享受優惠政策;超過20萬元的,不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2)采用定額征稅方式的小微企業,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新的優惠政策規定相應調減定額后,繼續采取定額征稅辦法。
法律客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條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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