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股份公司而言在公司的設立過程中,公司的股權無疑是非常重要的。并且股份公司當中也會經常發生公司股權變更的行為,進行公司股權的變更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來進行。一、公司變更股權怎么操作公司辦理股權變更的流程如下:(一)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二)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三)公司登記機關經審查,辦理變更登記。二、股權變更要多久時間股權變更登記需要的時間一般在5日以內,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三、變更股權印花稅交多少股權轉讓的雙方要按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對于股權轉讓所得,如果股東是自然人,要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是法人股東,要按2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一)購買股權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價格繳納印花稅,萬分之五;(二)出售股權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資數額出售的,則其差額按“財產轉讓所得”依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資數額出售的,則不需要繳納所得稅),同時按照成交價繳納印花稅,萬分之五。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前款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先到工商局辦理 股權轉讓 手續,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時變更的,還要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提交材料: 1、 股權轉讓協議 ,有些地方的工商局會要求辦理公證; 2、公司原股東的股東會會決議,說明同意股權轉讓,原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3、公司新股東的股東會決議,通過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監事變更的也要在此說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 營業執照 正、副本; 6、工商局領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網上下載針對股權轉讓手續,有些地方的工商局會要求公司新、老股東全體到場,所以最好先到工商局咨詢一下。涉及法定代表人、監事變更的,還應提供新人選的 身份證 原件,以供工商核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法律客觀:《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很多朋友都不太了解公司股東變更的相關事宜。公司股東變更就是指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的更換。那么公司股東變更的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讓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股東變更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股東變更的申請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資料和完成公司股東變更所需要的程序,我們的公司股東資格就發了變化。新的股東將取代原來的股東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
公司股東變更應該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
企業提交名稱《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司股東變更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相關內容。小編提醒,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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