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最新的企業所得稅政策:
1、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
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要求,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注意:日前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宣布,將符合條件行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政策,作為制度性長期實施。
3、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基礎研究資金的投入方和接收方分別有優惠政策可享受。
投入方,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
接收方,對非營利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接收企業、個人和其他組織機構基礎研究資金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4、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政策
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下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兩年(24個月)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兩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于初創科技型企業需符合的條件,從業人數繼續按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執行,其他規定的條件不變。
5、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
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6、廣宣費支出稅前扣除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7、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
自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起,企業在搬遷完成當年,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時,不再填寫和報送《企業政策性搬遷清算損益表》。
2023最新所得稅優惠政策為有以下三種:
1、小型微利企業財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50%可以減掉;
2、技術改造投資原則上可以減掉50%的實際費用;
3、支持勞動密集型產業可以減掉50%實際費用;
4、此外,對符合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條
件的企業,國家可以減掉最高可達20%的企業所得稅。一般納稅人所得稅稅率為:
1、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0元:
稅率:3%;速算扣除數(元):0
2、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稅率:10%;速算扣除數(元):210
3、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稅率:20%;速算扣除數(元):1410
4、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稅率:25%;速算扣除數(元):2660
5、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稅率:30%;速算扣除數(元):4410
6、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稅率:35%;速算扣除數(元):7160
7、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80000元:
稅率:45%;速算扣除數(元):15160。
近期,又一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地,根據《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另外,整理了2023年企業最新最全稅率表,一起來看看吧!
1
25%基本稅率
基本稅率: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
2
適用20%稅率
小型微利企業
1.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
2.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
3
適用15%稅率
1.高新技術企業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稅〔2017〕79號
3.平潭綜合實驗區符合條件的企業
自2021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對設在平潭綜合實驗區的符合條件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稅〔2021〕29號
4.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
自2020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稅〔2020〕31號
5.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本條所稱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4號;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3號
2023年企業所得稅最新鄭策:
2023年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政策:
1、普票開票稅率1%,開專票稅率3%或1%(按開票稅率交增值稅);
2、季度開普票不超過30萬,免增值稅;3、季度開普票超過30萬,全額按1%;
4、專票+普票未超30萬,普票免增值稅,專票按開票的稅率繳納;
5、專票+普票超30萬,普票按1%,專票按開票的稅率繳納。
執行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政策
1、企業利潤在300萬以內按5%征收!
2、企業利潤超過300萬全額按25%征收!
執行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注意:去年的100萬利潤以內按2.5%征收政第取消!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決定》修正。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組織。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企業所得稅采取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和居民管轄權相結合的雙管轄權,把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分別確定不同納稅義務。
1.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2.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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