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的出資方式有哪些
股東的出資方式,具體包括:
1、貨幣、實物、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等,勞務、商業特許經營權不能用來出資;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不得過高估價。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以下六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有發起人,發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發起人應當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組成。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綜上所述,股東出資是指股東(包括發起人和認股人)在公司設立或者增加資本時,為取得股份或股權,根據協議的約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規定向公司交付財產或履行其他給付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出資有哪些規定
股東出資有哪些規定股東出資的規定有可以以貨幣資產以及非貨幣資產出資,非貨幣資產出資的應當辦理財產的轉移的手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不能以勞務出資。合伙企業可以以勞務出資。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應當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但是,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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