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變更流程:
1、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進行公司法人變更預約。
2、在公司登記所在地的工商局網站上下載相應的資料,并如實填寫。
3、帶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預約號,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問或當地工商局還要求其他證明,則補充材料(一般下次來無需再預約)。
5、若材料無疑問或補充完畢并通過則領取變更通知書。
6、再規定時間去工商局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帶著新的營業執照和所有印章到開戶行更換開戶許可證和印鑒。
二、所需材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及《企業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置審批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規定公司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目錄”規定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4、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變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該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變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該文件)
6、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7、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8、《聯絡員信息》(未備案的提交)
9、《組織機構代碼證》(已申領的提交,原證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報樣;未申領的提交《申明》)
10、《稅務登記證》(已申領的提交,原證件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報樣;未申領的提交《申明》)
11、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注:《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是需要原法人和新法人都簽字的。登記申請書、章程、委托書等都是可以在當地工商局網站進行下載的(具體請以當地工商局辦事員要求為準)。
三、申請條件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四、其他業務變更
1、工商變更:到公司注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后5-10個工作日后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2、組織機構變更: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受理后2-3個工作日后領取。
3、稅務變更:到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里涉及到一個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和繳納所得到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變更稅務所需材料:
(1)《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
(2)股權轉讓協議書復印件;
(3)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的有限身份證明或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驗資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5)完稅憑證復印件;
(6)股權變更企業聯系三年以上的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4、銀行變更:最后變更公司基本戶,變更公司法人的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和公司資料。
擴展資料:
法人變更還需進行許可證變更:
換取了新的開戶許可證和銀行預留印鑒之后,對一般公司來說,法人變更就完成了。可是若公司還有其他的證書,上面也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字樣的,比如ICP許可證(即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等,那么在完成上述步驟之后你還需要及時去辦理這些證書的法人變更。
另外,若公司有進出口業務,變更法人還需要去海關、外匯局等部門進行法人變更。這些變更所需要的材料無外乎也是上述“證明變更屬實的證據”,是否還需要其它的建議向當地相關部門咨詢。
而且變更這些許可證的時間點一定要把握好,比如就ICP許可證來說,每年的1月4號至3月31號進行年檢, 如果沒有按時年檢或有違規和虛假信息,通信管理局將會吊銷你公司的ICP證,并且規定你3年之內不得再辦理ICP許可證。
我們都知道公司的每一個許可證都是公司的某一些經營范圍的“通行證”,一旦被吊銷,就意味著這些經營范圍三年內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所以變更許可證時一定要協調好年檢的時間,不要錯過了年檢。
注:辦理ICP經營許可證年檢通常需要20個工作日左右的時間。ICP變更需要30個工作日左右,當然,若想快一點,可以辦理加急。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法人變更
百度百科:法人的變更
福建政務服務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
企業法人變更流程是怎樣的?
企業法人變更流程:
一、法人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變更登記企業法人遷移(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企業變更隸屬關系登記備案須知
(一)企業法人變更登記
1.企業法人變更登記是指登記主管機關依法對企業法人申請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范圍、注冊資金、經營期限、增設或撤銷分支機構等登記事項或因分立、合并、遷移而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行審查核準的登記行為。
2.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變更登記注冊書。
(2)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企業法人遷移(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遷移手續。
原登記主管機關根據新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同意遷入的意見,收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撤銷注冊號,開出遷移證明,并將企業檔案移交企業新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企業憑遷移證明和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新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企業變更隸屬關系登記備案須知
企業法人(不含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因主管部門的改變,涉及原主要登記事項的,應當分別情況,持有關文件申請變更、開業、注銷登記。不涉及原主要登記事項變更的,企業法人應當持主管部門改變的有關文件,及時向原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代表人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變更登記附表——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登記附表——董事、監事、經理信息》(公司加蓋公章)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或經理變動的,應按《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備案提交材料規范》同時提交相關備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復提交;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或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變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還應提交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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