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變更 的程序: 1、達成 股權轉讓協議 ; 2、變更股東名冊; 3、攜帶變更后的股東身份證明、公司執照等去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股東轉讓其股份 ,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
法律客觀: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并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四、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五、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六、出讓的股權屬于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后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后的資本進行驗資。七、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并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并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八、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并形成決議。九、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十、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并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十一、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你好,關于股份轉讓需要哪些手續的問題,解釋如下:股權轉讓需要提供材料一、出讓方企業股權轉讓申請書及主管部門批復;二、股權轉讓合同書;三、出讓方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集體性質)或股東(董事會)決議;四、股權變動的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五、原公司章程;六、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七、出讓方、受讓方及股權變動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八、授權委托書(轉讓雙方)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愿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為。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股份轉讓是通過股票的轉讓而實現的。股票轉讓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讓與他人,從而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行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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