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子公司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設立子公司所需申請的材料和成立公司的一樣,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章程;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等文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準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三)公司章程;(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八)公司住所證明;(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綜上所述,你知道設立子公司需要什么資料了嗎!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十四條 【分公司與子公司】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準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注冊子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注冊子公司需要什么材料一、注冊子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1、注冊子公司需要五種材料:
(1)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公司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3)公司組織機構代碼正副本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4)公司的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5)公司的章程復印件蓋公司公章,另加蓋騎縫章。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二、注冊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1、準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廠刻章一套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到銀行開立驗資戶并存入投資款;
3、整理資料到工商局營業執照;
4、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
5、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處國稅證;
6、整理資料到地稅局處地稅;
7、到開立驗資戶的銀行或其他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8、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到國地稅務分局公司備案及報稅事宜。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子公司的條件
子公司是在國際商務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設立的東道國法人企業。根據公司的性質可以將公司分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當一個公司發展得足夠好時,為了拓展公司的商業版圖,可能會設立子公司。那么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子公司的條件有哪些呢?
一、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子公司的條件
1.符合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國家作為出資人(股東),可以設立國有獨資公司;公司、個人,包括農村村民,辭職、退職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離休、退休人員及其他成員,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都可以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法律規定的,是二各以上五十個以下。
2.設立,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東繳足出資后,公司應在法定的期限內,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
3.共同制定章程,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股東全體同意的關于公司的組織、經營的基本規定,是確定公司權利的文件。
4.限責任公司形式確定公司名稱,組成公司機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
5.出資并達到法定資本的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以實物出資需要對實物折價,并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核算、確認,辦理轉移財產的法定手續。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其金額不得超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其出資作價需要由縣級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報縣級以上政府審核批準,并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證。
二、有限責任公司設立子公司的好處
1.在東道國同樣只負有有限的債務責任(有時需要母公司擔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只限于生產經營活動方面,而分公司則要向總公司報告全情況。
3.東道國運用稅率低于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積利潤可獲得遞延納稅的好處。
4.子公司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的多,這等于母公司的投資所得、資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經選擇稅負較輕的時候匯回,獲得額外的稅收利益。
5.許多國家對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規定減征或免征預提稅。
6.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征獨立進行。子公司可享受東道國給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為企業的組成部分之一派住國外,東道國大多不愿為其提供更多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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