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要求以下條件:
1、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
3、無重大違法行為;
4、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
5、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第一百四十四條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要求什么條件?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二、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并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至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財務狀況:
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3000萬以上;
2、發行前的股份總額至少3000萬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沒有彌補虧損;
4、最近一期的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會計年度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累計至少5000萬,或者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3億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資金,但是募集的資金之前必須要制定出嚴格的資金用途,所以重點是要嚴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
公司上市需要什么條件
一、 上市公司 要求什么條件 我國《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 證券法 》第五十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二、上市公司的類型有幾種 1、股票型上市公司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5)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后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6)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2、債券型上市公司 (1)已經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2)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3)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五千萬元; (4)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債券發行的條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 有限責任公司 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六千萬元”。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 就上市公司而言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是有限責任公司。當然公司想要上市,首先必須要滿足《公司法》中規定的條件,而之后每年也是要公開自己的年報,即向公眾公開自己公司本年度的財物狀況。而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受到的限制也是更多的。
公司上市的條件和要求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二、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并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四、上市公司的住冊公司至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財務狀況:
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3000萬以上;
2、發行前的股份總額至少3000萬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沒有彌補虧損;
4、最近一期的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會計年度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累計至少5000萬,或者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3億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資金,但是募集的資金之前必須要制定出嚴格的資金用途,所以重點是要嚴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
所以對于上市公司審核條件是非常嚴格的,所以按照以上六項嚴格把關上市公司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準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后,有利于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擴展資料:
1、上市申請與審批。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符合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上市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確定上市時間,審批文件報證監會備案,并抄報證券委。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準,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
《公司法》同時規定,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準;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準。
目前,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經過經過證監會復審通過,由證券交易所審核批準。
2、申請股票上市應當報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申請時應報送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公司登記文件;
三、股票公開發行的批準文件;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冊會計師及所在事務所簽字。蓋章的審計報告;
五、證券交易所會員的推薦書;
六、最近一次招股說明書;
七、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3、訂立上市契約。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準股票上市后,即成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還要與證券交易所訂立上市契約,確定上市的具體日期,并向證券交易所繳納上市費。
4、發表上市公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準后,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并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地點供公眾查閱。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的證券報刊上。
上市公告的內容,除了應當包括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外,還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股票獲準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準文號;
二、股票發行情況,股權結構和最大的10名股東的名單及持股數;
三、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決議;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持有本公司證券的情況;
五、公司近3年或者開業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預測文件;
六、證券交易所要求載明的其它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上市
公司申請上市的條件如下:
1、是股份公司;
2、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并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
4、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至少3000萬。
公司注銷流程有哪些
公司注銷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組;
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3、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銀型主管機關確認鋒返猜;
4、在清算世銀進行完,登報公示,進行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上市公司的信息公開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
第一百六十一條
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并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在債券上標明可轉換公司債券字樣,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數額。
公司上市需要具備的條件是,公司連續經營三年,經營符合法律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公司沒有重大負債。公司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一、公司上市需要具備什么條件公司上市需要具備的條件是:1.股票經國務院相關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眾發行。2.公司股本總額不得低于人民幣三千萬。3.公司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于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在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于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靠銀行貸款了。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6.提高公司知名度。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緩解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三、公司上市需要備案嗎公司上市不一定需要備案。并不是所有的公司上市需要進行備案,也有一些公司不需要。備案制是指,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經濟行為的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備案;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所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批準經濟行為的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中央企業負責備案。投資公司不需要備案只有基金管理的需要基金牌照等才需要備案。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七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應當對發行人的經營年限、財務狀況、最低公開發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誠信記錄等提出要求。
上市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后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于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擴展資料:
公司上市程序
根據《證券法》與《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根據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準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二、接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核準
對于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準;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
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股票上市申請經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后,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準文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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