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如下:
1、組織目標、本質不同;合伙制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投資者合伙而共同組建的企業。它是在業主制企業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業主的個人財產的基礎上經營,共同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股份制有限責任企業是一種入股集資、聯合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一樣都屬于有限公司,股東只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承擔責任不同;股份制企業一般指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合伙制企業中,每一個合伙人都對合伙企業的全部外債承擔連帶、無限責任。
3、合伙制傾向雇工、獨資,股份合作制需勞動合作、民主決策。一些股份制企業廠長認為,股東多有利于籌集資本,但事情不好商量,因此股東越少越好,最好獨資;職工入股責任心強,但不好指揮。這就要研究如何使企業實現民主決策,專人負責,以利于企業發展的問題。
4、分配方式不同,股份制主要按資本分配,而合作組織除按勞動分配外,主要按交易量分配。合伙制企業中,合伙人按契約進行分配,契約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組織前協商訂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潤,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潤。
股份制企業的利潤分配嚴格按照股權進行,股權越多,分配利潤越多。
合伙人制和股份制的相同點:
1、合伙人制和股份制都是常用的、有效的企業組織形式,是企業組建、運作的具體方式,與社會性質沒有必然聯系,資本主義可以利用,社會主義也可以利用。
2、合伙人制和股份制的企業資產都是建立在“聯合”的基礎上,不同于單一所有制,股份制的企業如私營經濟、個人獨資企業、國有獨資企業。
3、合伙人制和股份制在深化經濟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都具有廣闊地發展前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合伙人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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