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減資需要什么流程
公司減資程序:股東會決議;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通知或公告債權人;變更登記。公司減資是指公司資本過?;蛘咛潛p嚴重,根據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依法減少注冊資本金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公司減資需要什么流程
公司減資需要什么流程
(1)股東會決議
該決議內容包括: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減資后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2) 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 通知或公告債權人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 變更登記 公司減資注意事項
一、公司減資的條件包括哪些?
公司減資,無論是否造成剩余資本少于法定標準的情況,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為了切實貫徹資本確定原則,確保交易安全,減資要從法律上嚴加控制。按照資本不變原則,原則上公司的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紤]到一些具體情況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從實際情況看,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司資本過多
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式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閑置和浪費,不利于發揮資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
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二、公司減資所需資料清單有什么?
(1)公告45天以后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2)前期驗資報告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新章程、新股東會決議、舊章程
(5)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營業執照復印件
(6)報紙原件以及復印件
(7)減資前銀行對賬單
(8)最近一期驗資報告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有限責任公司如何減資
法律主觀:
有限責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流程是召開股東會,對減資作出決議,此時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特別表決。之后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以及通知或公告債權人等。
法律客觀: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怎么減少(一)內部決策程序1、董事會制定方案根據《公司法》第44條的規定,由董事會制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董事會制定的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應當包括: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等。2、股東會決議根據《公司法》第37和43條,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對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股東會對董事會作出的上述方案進行表決,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并形成全體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3、修改公司章程根據《公司法》第25條,注冊資本屬于公司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所以在減資的時候要相應修改公司的章程。一般來說,這一問題在討論減資時一并討論和決議即可。(二)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根據《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三)通知并公告債權人注冊資本的減少在一定程度上會動搖公司的資本信用基礎,進而影響公司債權人的權利。因此,在減資時需要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對此,《公司法》第177條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此處的“通知”針對的是已知其確切聯絡方式的特定債權人;“公告”主要針對無法聯絡上的特定債權人和不特定的潛在債權人(社會公眾)。通知與公告是公司減資是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違反該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豆痉ā返?04條規定,公司在減少注冊資本時,不依照公司法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需要注意的是,當地的工商管理部門對公告方式和次數可能有具體要求,在辦理之前需要與主管工商機關進行溝通,按照其要求辦理。(四)債權人保護程序根據《公司法》第177條,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債權人的債權已經到期的,當然有權自由選擇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若尚未到期,債權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應擔保。若公司拒絕或怠于提供相應擔保,則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立即清償債務。(五)變更登記《公司法》第179條第2款規定,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換發載明減少后的注冊資本和(或)實收資本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怎么減少”的問題,有限公司減少減少注冊資本首先就是要通過董事會的決定,然后是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接下來就是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等操作。
相關推薦:
最高額保證法律依據(民法典后保證最高額擔保的規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資本(中外合資企業注冊資本金要求)
車輛抵押貸款(汽車抵押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國有企業設立的資料(國有企業注冊條件)
怎么注冊公司流程(公司注冊流程及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