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破產的流程為:
1、債務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2、人民法院在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3、有特殊情況的,裁定受理的期限經批準后可以延長十五日;
4、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第十條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除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
以下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一)債權人申請只要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即可向法院申請其破產。 債權人申請破產 應提供法定文件: 第一,債權發生的事實及有關證據; 第二,債權性質、數額、有無擔保并附證據; 第三,債權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及有關證據。 比如說,合同規定支付貨款的時間到了,但債務人沒有支付并持有沒有支付的證明,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供這些文件。債權人申請破產,只要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就可以申請宣告其破產,債權人沒有義務去判斷這個企業是否虧損,他也無法去判斷這個企業是否虧損。 (二)債務人申請債務人可以申請自己破產。 債務人申請破產 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書面破產申請; 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3. 企業法定代表人 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4.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 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并附審計報告; 6.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7.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賬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賬號、資金等; 8.企業債權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 9.企業債務情況表,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發生時間; 10.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 11.企業已發生的訴訟情況; 12.人民法院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國有企業申請破產時,還應當提交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破產的文件;一個企業的廠長認為經營不下去了想破產,不能說破就破,因為這里涉及到國有資產問題。這時上級同意你才能申請,上級不同意申請破產,那么上級領導得采取措施進行挽救。 其他企業應當提交其開辦人或者股東會議決定企業破產的文件。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 社會保險 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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